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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卡莱特:回购股份报告书2025-01-15  

证券代码:301391            证券简称:卡莱特              公告编号:2025-003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所涉《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已经2025年1月8日召
开的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
    2、公司本次拟使用银行专项贷款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其中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4,500万元,以不超过58.23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
总额预计 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本数),不 超过人民币 10,000万 元 (含 本
数)。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
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股份专用账户。
    3、截至本报告书公告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暂无减持计划。
    4、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
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股份
的资金来源于银行专项贷款资金和自有资金,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
境变化、公司临时经营需要、投资等因素影响,存在因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
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
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顺利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未转让股份被注
销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
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
——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订了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1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为有效维护广大股
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
性,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
起,使各方合力推进公司长远、稳定、持续的发展。公司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部分公司股票,在未来合适的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以进一步健
全公司激励机制,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回购规则》第八条以及《回购指引》第十条规定的条
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和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8.23 元/股(含本数),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
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
格、经营及财务状况等情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
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
上限。
                                          2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
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
    3、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10,000万元
(含);
    4、拟回购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金额下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85.87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90%;按回购金额上限、回购
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71.73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81%。具体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银行专项贷款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
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
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如果触及以下
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
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
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
策并予以实施。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
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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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预计变动情况

    若以本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并以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58.23元/股的价格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85.87万
股、不超过171.73万股。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并
全部予以锁定,按照截至2025年1月6日公司股本结构进行测算,则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
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按回购金额下限回购后   按回购金额上限回购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占比      股份数量     占比      股份数量     占比

                    (股)      (%)       (股)     (%)       (股)     (%)



   有限售条件流
                   45,698,117   48.10%    46,556,817   49.00%    47,415,417   49.90%
   通股/非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流
                   49,316,694   51.90%    48,457,994   51.00%    47,599,394   50.10%
       通股


     股份总数      95,014,811   100.00%   95,014,811   100.00%   95,014,811   100.00%



   注:以上数据仅为根据回购金额上下限和回购价格上限测算的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
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
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
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为股东创造
长远持续的价值。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264,638.33万元,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16,477.09万元,流动资产为219,226.25万元。按照本次回
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的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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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3.78%、4.62%、4.56%,且公司具备足够的自
有资金用于支付本次股份回购。因此,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
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85.87万股
至171.73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90%至1.81%。回购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出
现重大变动,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地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
能力。

    (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
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持股5%以上股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经自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也不存在单独
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明确
的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六个月暂无明确的股
份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
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公司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在披露回购
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完成转让。若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转让完
毕,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注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严格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减资相关决策程序,通知债
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
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

    (十一)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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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
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
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回购期限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
间、价格、数量等;

    2、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签署、执行、修改、递交、呈报、完
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并进行相关申报;

    3、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
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具体办理与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有关的其他所必需的事项。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一)本次回购已经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2025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回购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
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回购已经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2025年1月8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三、披露前十大股东及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

    公司于同日披露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1月7日)登
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比例情况,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
                                     6
持股情况的公告》。

    四、回购专用账户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筹措到位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银行专项贷款资金和自有资金。公司已经取得了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同意为公司股票回购提供不超
过4,500万元人民币的专项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回购股份的自有资金可根据回购
计划及时到位。

    六、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回购期间,公司将在以下时间及时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回购进
展情况:
    (1)公司将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
    (2)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将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
内予以披露;
    (3)公司将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4)公司在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仍未实施回购的,将公告
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5)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将停止回购行为,在两个交
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公司将已回购股份转让给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股权激励
授予员工,或者对已回购股份予以注销的,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
审批程序并进行合规披露。

    七、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
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7
    2、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银行专项贷款资金和自有资金,若公司在实施回购
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公司临时经营需要、投资等因素影响,存在因回购股份所
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顺利实施上
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未转让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股份实施过程中需
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5、回购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前述风险情形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并说明拟采取的
应对措施。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
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并根据回购股
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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