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莱特: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5-01-20
证券代码:301391 证券简称:卡莱特 公告编号:2025-005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银行专项贷款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
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
币 58.23 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
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3)。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
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5 年 1 月 17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
施了首次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 52,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95,014,811 股的
0.05%,最高成交价为 35.1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4.9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822,702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的要
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还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
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补充说明
公司在 2025 年 1 月 17 日回购操作过程中,上述已回购股份中的 14,000
股于收盘集合竞价委托成交。该操作系回购工作人员经验不足、操作失误所致,
并非主观故意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
份》第十八条(二)的相关规定,也不存在利用回购股份操纵公司股价或进行
利益输送的情况。公司对上述失误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歉,公司充分重视上
述问题,将加强对交易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在后续回购进程中将严格遵守各项
规则规定,确保不再出现类似情况。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卡莱特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