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泉新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廖骁飞)2025-04-01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思泉新材
股票代码:301489
信息披露义务人:廖骁飞
住所 /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至 10%)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以下简称“《准
则 15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权益
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思泉新材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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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9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0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1
附表..............................................................................................................................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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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上市公司、思泉新材 指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廖骁飞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
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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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姓名:廖骁飞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
4、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5、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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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求而进行的股份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公告披露之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从 2025 年 3 月 4 日至 2025 年 6 月 3 日止)
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1,000,000 股,
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7337%。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计划内已减持
477,7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8282%,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
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除以上计划外,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
增加或减少其持有思泉新材股份的明确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月内根据经营需要或财务安排,增加或减少其在思泉新材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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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总数 占总股本 持股总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有限售流通股 4,684,380 8.1211% 4,684,380 8.1211%
廖骁飞
无限售流通股 1,561,460 2.7070% 1,083,760 1.8789%
合计 6,245,840 10.8282% 5,768,140 10.0000%
二、股份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日十五个交易日后至本次权益变动
报告书披露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77,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8282%。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占总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股) 股本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 20250317 177,700 0.3081%
廖骁飞
大宗交易 20250331 300,000 0.5201%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
冻结。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其
所控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相关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廖骁飞是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其履职过程中不存在《公司
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情形,最近 3 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
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廖骁飞在其他单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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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情况如下: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华碳(重庆)新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
广东思泉亚聚新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
深圳市楚致远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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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上述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
月内没有其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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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
事项,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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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廖骁飞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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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部,以备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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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 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有限公司 企石环镇路 362 号
股票简称 思泉新材 股票代码 30148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廖骁飞 信息披露义务人居住地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增加 □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是 □ 否
公司第一大股东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易 (请注明)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6,245,840 股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10.8282%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变动数量:477,700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比例:0.8282%
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数量:5,768,140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10.00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时间:2025 年 3 月 17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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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
露进展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持有思泉新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
材股份的明确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月内根据经营需要或财
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务安排,增加或减少其在思泉新材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
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是 □ 否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不适用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 不适用
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
不适用
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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