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港集团:上港集团关于2025年对外出借资金的公告2025-01-17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编号:临 2025-002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对外出借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资金出借对象:民生轮船股份有限公司、马士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中远海运港口投资有限公司、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厦门
远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出借方式:包括企业直接出借、委托贷款等
资金出借金额:2025 年对外出借资金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7.92 亿元
(不含向关联方出借资金)
资金出借期限:最长自提款日后不超过 24 个月
资金出借利率:参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本次出借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出借资金事项主要为了发挥公司资金集中管理优势,提高资金使用
效益,同时为缓解子公司资金压力,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求,不会影响
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一、资金出借概述
(一)出借资金基本情况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或“公司”)
充分发挥资金集中管理优势。一是,为盘活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存量资金,提高
资金利用率,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拟按照持股比例向各股东或其指定的境内关联
企业或拥有控制权的子公司提供同等条件下的资金出借。二是,为缓解子公司资
金压力,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求,同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公司与其他股东方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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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持股比例向子公司提供同等条件下的资金出借。
综上,根据公司 2025 年资金预算安排,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拟在 2025
年对外出借资金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7.92 亿元(不含向关联方出借资金),
资金出借期限最长自提款日后不超过 24 个月,资金出借利率参考同期银行贷款
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拟对外出借资金明细详见下
表:
资金出借额度
出借方 借款方
(亿元)
上海国际港务(集
民生轮船股份有限公司 0.40
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沪东集装箱码
马士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45
头有限公司
上海中远海运港口投资有限公司 1.60
上海浦东国际集装
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2.40
箱码头有限公司
厦门远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0.80
上海集装箱码头有
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3.75
限公司
上海明东集装箱码
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3.30
头有限公司
上海盛东国际集装
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3.22
箱码头有限公司
人民币合计 17.92
(二)出借资金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以 11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对外出借资金的议案》。根据
《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出借资金事
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出借资金的主要原因及考虑
一是,为盘活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存量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公司下属控
股子公司拟按照持股比例向各股东或其指定的境内关联企业或拥有控制权的子
公司提供同等条件下的资金出借。二是,为缓解子公司资金压力,满足正常生产
经营需求,同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公司与其他股东方拟按照持股比例向子公司
提供同等条件下的资金出借。
经过综合风险评估,上述借款方具备偿还借款的能力和信用状况,且还本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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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履约情况良好,出借资金事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借款风险较低。本次出
借资金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四)出借资金相关风险防范措施
详见本公告“四、出借资金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内容。
二、资金出借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民生轮船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 83 号
法定代表人:赵羽航
注册资本:20500.000000 万人民币
设立日期:1997 年 8 月 18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202841406C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水路普通货物运输;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
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
包装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普通货物仓
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
运输代理;内河船员事务代理代办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上港集团持有 20%股权;民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80%股
权。
信用状况:良好。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28.72 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
币 12.52 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人民币 16.20 亿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为
人民币 43.07 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1.08 亿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29.59 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12.54 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人民币 17.05 亿元。2024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人民币 34.01 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0.6 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与被资助人民生轮船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此前未向民生轮船股份有限公司出借资金,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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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清偿的情形。
(二)马士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宜山路 2000 号 20 幢 802 室
法定代表人:周文颖
注册资本:5000.000000 万人民币
设立日期:2008 年 10 月 8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793981306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
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
际货物运输代理;无船承运业务;包装服务;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
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马士基物流(香港)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信用状况:良好。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9.03 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5.37 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人民币 3.66 亿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26.43 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0.32 亿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9.06 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5.03 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人民币 4.03 亿元。2024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人
民币 19.57 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0.37 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与被资助人马士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于上一会计年度向马士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出借资
金合计人民币 1.96 亿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上海中远海运港口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58 号中远大厦 5 楼
法定代表人:朱涛
注册资本:23600.000000 万美元
设立日期:1999 年 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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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0920426F
经营范围:一、在国家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港口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行业
进行投资,包括港口基础设施、港口机械设施、交通基础设施、集装箱制造及相
关工业、集装箱陆路运输、堆场、仓储等,二、受其所投资企业书面委托(经董
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提供下列全部或部分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企业从
中国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
零部件,2、在国内外市场以代理或经销的方式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3、
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4、协助其所
投资企业招聘人员并提供技术培训、市场开发及咨询,5、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
求贷款及提供担保,6、为所投资企业提供运输、仓储等综合服务,三、从事新
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
在境内收购不涉及出口配额、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出口,五、为所投资企业的
产品的国内经销商、代理商以及与投资性公司、其母公司签有技术转让协议的国
内公司、企业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六、从母公司进口少量与所投资企业生产产
品相同或相似的非进口配额管理的产品在国内试销,七、投资公司为其投资者提
供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远海运港口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信用状况:良好。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29.81 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
币 5.63 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人民币 24.18 亿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为人
民币 2.32 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0.52 亿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30.98 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5.99 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人民币 24.99 亿元。2024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人民币 1.85 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0.50 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与被资助人上海中远海运港口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此前未向上海中远海运港口投资有限公司出借资金,不存在财务资助到
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四)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盐田区盐田港盐田国际大厦
法定代表人:叶承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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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240000.000000 万港元
设立日期:1993 年 11 月 1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8135647
经营范围:1.合资经营盐田港一期工程六个泊位及其配套设施(包括码头、
堆场、仓库、装卸设备等);2.合资建设和经营二期工程的三个集装箱泊位;3.
经营其它业务按国家有关规定另行报批。
主要股东:和记黄埔盐田港口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71%股权,深圳市盐田港股
份有限公司持有 29%股权。
信用状况:良好。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90.68 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
币 56.26 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人民币 34.42 亿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为
人民币 15.62 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9.00 亿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85.81 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51.39 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人民币 34.42 亿元。2024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人民币 13.06 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8.18 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与被资助人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于上一会计年度向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出借
资金合计人民币 8.90 亿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五)厦门远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港南路 288 号
法定代表人:吕忠兴
注册资本:181368.000000 万人民币
设立日期:2008 年 11 月 28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7178839126
经营范围:从事投资建设、经营码头及与码头业务相关的堆场等港口设施;
船舶、火车、汽车的集装箱及其他货物的装卸;国内及进出口集装箱(空、重箱)
和其它货物的堆存、仓储和保管;集装箱的拆装箱业务;修箱、洗箱业务;提供
物流和集装箱管理的综合服务;国际、国内货运代理服务;提供电子数据交换技
术服务;港口机械、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租赁;场地、房屋租赁。
主要股东:中远海运港口(厦门)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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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状况:良好。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52.71 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
币 27.54 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人民币 25.17 亿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为
人民币 9.34 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2.94 亿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51.01 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25.21 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人民币 25.80 亿元。2024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人民币 6.56 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2.07 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与被资助人厦门远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未向厦门远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出借资金,不存在财
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六)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定沈路 619 号舟山港航国际大厦 A
座 34 层 3407 室(自贸试验区内)
法定代表人:陶成波
注册资本:5000000.000000 万人民币
设立日期: 2014 年 7 月 3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0307662068B
经营范围:海洋资源开发与利用,海洋产业投资,涉海涉港资源管理及资本
运作,港口的投资、建设与运营,航运服务,大宗商品的储备、交易和加工(不
含危险化学品),海洋工程建设,港口工程设计与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 60.84%股权、浙
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 27.59%股权、温州市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持有 3.66%股权、舟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 3.49%
股权、义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持有 2.37%股权、嘉兴市人民政
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持有 1.50%股权、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持有 0.55%股权。
信用状况:良好。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794.85 亿元,负债总额为人
民币 694.17 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人民币 1100.68 亿元。2023 年度,营业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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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为人民币 397.41 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60.42 亿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910.44 亿元,负债总额为人民
币 772.62 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人民币 1137.82 亿元。2024 年 1-9 月,营业
收入为人民币 347.10 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51.85 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与被资助人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于上一会计年度向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出借资金合计人民币 3.22 亿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出借资金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拟在 2025 年向民生轮船股份有限公司、马士基供应
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中远海运港口投资有限公司、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
司、厦门远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6 家借款
方出借资金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7.92 亿元,资金出借期限最长自提款日后不
超过 24 个月,资金出借利率参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资
金出借明细详见本公告“一、资金出借概述”相关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出借资金事项相关协议尚未签署。
四、出借资金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一)马士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厦门远
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4 家借款方在本次审
议出借资金事项前对出借资金还本付息的履约情况良好,出借资金事项形成坏账
的可能性较小。
(二)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向借款方马士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盐田国际
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厦门远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3 家借款方出借资金,由各
借款方关联股东方对资金出借提供相应的担保。
(三)如马士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厦门
远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上海中远海运港口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省海港投资运
营集团有限公司 5 家借款方不能按资金出借合同(包括其展期协议,若有)按时
支付本金、利息和罚息,出借方将根据约定按借款方拖欠的本金、利息和罚息金
额,在借款方或借款方关联股东方所享有的可分配股利中予以等额扣除。
(四)借款方民生轮船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股东方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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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资金出借。
(五)公司将持续对出借资金还款情况进行监控,加强还款跟踪和管理,如
发现或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资金出借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2025 年 1 月 16 日,上港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对外出借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经过综合风险评估,借款方具备偿还借款的能力和信用状况,且还本付息履约情
况良好,出借资金事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借款风险较低。本次出借资金事
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
董事会同意上港集团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在 2025 年向借款方民生轮船股份有
限公司、马士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中远海运港口投资有限公司、盐田国
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厦门远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
团有限公司出借资金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7.92 亿元(不含向关联方出借资
金),资金出借期限最长自提款日后不超过 24 个月,资金出借利率参考同期银行
贷款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资金出借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提款
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
六、累计出借资金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出借资金后,公司对外出借资金总余额为人民币 4.85 亿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3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出借资金总余额为人民币
42.62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46%;不存在逾期未收回金额情
况。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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