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浙江东日: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2025-03-08  

 股票代码: 600113      股票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2025-006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致同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4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39 名,
注册会计师 1,359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
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27.03 亿元(270,337.32 万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 22.05 亿元(220,459.5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02

                                1/4
亿元(50,183.34 万元)。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57 家,主
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收费总额 3.55 亿元(35,481.21 万元);2023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3 家,审计收费 3,529.17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
合相关规定。2023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815.09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
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
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58 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1 次、监督管理
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 7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连锋,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
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
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丽娜,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未签署过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

                              2/4
    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尹丽鸿,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
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与上年度相同,为 85 万元(含税,含审计期间交
通费、食宿费、邮电通讯费等),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70 万元,内
部控制审计 15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 年 3 月 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
十七次会议对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议,对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
立性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

                              3/4
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聘
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拟支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财务审
计费用金额为 7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15 万元。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三月七日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