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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东方: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2025-02-06  

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25-005
债券代码:138898.SH            债券简称:23 东方 01
债券代码:240620.SH            债券简称:24 东方 01
债券代码:241264.SH            债券简称:24 东方 K1
债券代码:241781.SH            债券简称:24 东方 03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1 月 27 日、2 月 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
达到 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重大信息。针对部分媒体将本公司股票认为是“DeepSeek概念股”的事项,
经公司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旗下基金板块管理的相关私募基金未直
接或间接投资杭州深度求索人工智能基础技术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度求
索”)。
    ●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公司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1 月 27 日、2 月 5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行业政
策未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
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均不
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上市
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近期,公司关注到部分媒体将本公司股票认为是“DeepSeek概念股”,并引
起资本市场的关注。DeepSeek是深度求索旗下的大模型,针对资本市场关切的事
项,经公司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旗下基金板块所投资的北京深度搜索
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九章云极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名称与深度求索及其关联企业
较为相似,但无任何股权投资关系,公司及旗下基金板块管理的相关私募基金未
直接或间接投资深度求索。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披露了《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5-004),预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9.47亿元,与上年同期(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约
4.62亿元,同比增加约95%;与上年同期(2023年度重述后的财务数据)相比,
将增加约4.07亿元,同比增加约75%。本次净利润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旗下部分
金融业务盈利能力较上年度提升以及公司成功收购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3.24%股份贡献收益。本次业绩预告不存在应修正情况。本次业绩预告
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后期披露的年度报告为准。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5年1月24日、1月27日、2月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
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可能存在短期涨幅较大后
的下跌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
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
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有关信息请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
决策,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