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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汇能源: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九届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1-08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1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第九届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相关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 月 2 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
    (三) 本次监事会于 2025 年 1 月 7 日在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中天广场 27 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其中:监事王毅、
陈瑞忠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五)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光勇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担保额度
预计的议案》,关联监事王毅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有利于公司统筹资金管理,精准配置
资源,有利于公司产业进一步发展;被担保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财务风险
可控;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担保


                                 1
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二)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监事李江红、王毅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
和定价原则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
法,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关联交易事项做出
事前客观、独立的认可判断意见,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三)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大宗商品
套期保值额度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有效控制市场风险,
降低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及主营产品价格的影响,
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建立健全了有
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其决策程序符
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大宗商品套期保值
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大宗
商品套期保值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四)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基于其日常经营及业务
发展的实际需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且主要股东按
照持股比例向华电华汇公司以有息借款形式提供财务资助,同时华电华汇

                                 2
公司将对此提供所属等额价值资产抵押作为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财务资助程序合规,价格参考 LPR 市场利
率,定价原则合理、公允,整体风险可控。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
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五)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应收账款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
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
及经营成果。本次核销对当期损益影响较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政
策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
本次核销应收款项事项。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
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五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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