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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汇能源: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2025-01-08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1 月 2 日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对《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担保
额度预计的议案》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大宗商品套期保值
额度预计的议案》《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的议案》《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5
个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表决结果均为: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并发表事前审核认可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日常性经营
范围内所发生的常规业务,切实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额度预计合理,
定价政策、结算等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审议
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二、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 年担保额度预计主要是为了保障控股子
公司、参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融资所需,能确保担保风险处
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
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同意
公司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三、大宗商品套期保值额度预计事项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 2025 年大宗商品套期保值额度业务将不
以投机为目的,旨在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可进一步
提升公司整体抵抗风险能力,实现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不会存在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情形,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大宗商品套期保值额度预计事项。
      四、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满足其阶段
性流动资金的需求,保障其业务有效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与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进行财务资助,且有等额资产作为反担保,
实际业务风险整体可控,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发展利益。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意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事项。
    五、核销部分应收款项事项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要
求核销公司部分应收账款,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更加真实、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
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核销部分应收款项事项。




                                     独立董事: 谭 学 蔡镇疆
                                                 甄卫军 高 丽
                                             二○二五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