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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汇能源: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公告2025-01-08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5-009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合计 11,062,512.04 元,该部分应收账款在本年及
 以往年度均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本次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7 日分别召开了
 董事会第九届第十三次会议和监事会第九届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
 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
 下: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
 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
 关管理制度,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
 公司对部分因债务人已注销、破产、失联等原因,并经公司多方催收,账龄
 较长、确认已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予以核销。
      一、应收款项核销概况
     本次予以核销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金额 6,165,040.47 元,其他应收款金
 额 3,199,323.23 元,预付账款金额 1,698,148.34 元,合计核销应收款项
 11,062,512.04 元,该部分应收账款在本年及以往年度均已全额计提坏账准
 备。具体核销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元
核销所属单位名称     发生年份    款项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主要原因
                                                             时间较长,证据不完整,
                                 应收账款    6,165,040.47
                                                               无法诉讼,无法收回
新疆广汇液化天然
气发展有限责任公 2011-2015 年
                              其他应收款     3,199,323.23    欠款单位破产清算、无
  司及其子公司
                                                             可供执行资产、无法收
                                 预付账款    1,698,148.34              回

                    合计                     11,062,5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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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影响公司当期损益 3,360,786.55 元。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基于会
计谨慎性原则,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要求,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况。公司对所有核销明细建立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
续落实责任人并随时跟踪,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不影响债
权清收工作。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公司依据《企业会
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要求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有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要求核
销公司部分应收账款,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
核销对当期损益影响较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应收款项事项。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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