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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东高速: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5-01-25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公告编号:2025-004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毅康科技有限公司、山高(烟台)环保有限公司、兰
   润环保技术(烟台)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关联人。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毅康科技有限
   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0.6752 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
   保余额为 7.0189 亿元。本次为山高(烟台)环保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
   币 0.1 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1190 亿元。
   本次为兰润环保技术(烟台)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0.34 亿元,截至
   目前,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34 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为人民币 183.02 亿元,其中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已批准的担保累计金
   额为人民币 182.26 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
   43.88%、43.70%。毅康科技有限公司和兰润环保技术(烟台)有限公司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
   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
       为满足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五十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9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预计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公司
 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80.07 亿元的担保额度。授权担保有效期内,不同
 子公司(含收购、新设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
 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和 2024 年 5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公司及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3)和《山东高速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3)。
       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3 日披露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公司对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的担保余额为 63,437.464807 万元。
       2025 年 1 月份,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发生如下担保:
                                                                               单位:万元
                                                                  担保额                 是   是
                      被   担   保                                度占上            是   是
              担 保
                      方   最   近                     本 次 新   市公司            否   否
担保   被担   方 持                  担保   截至目前                       担保有
                      一   期   资                     增 担 保   最近一            关   有
方     保方   股 比                  方式   担保余额                       效期
                      产   负   债                     额度       期归母            联   反
              例
                      率                                          净资产            担   担
                                                                  比例              保   保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1.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山东                                                                       主债务
       毅康                          连带
高速                                                                       履行期
       科技                          责任   70,189.0   6,751.5
股份          51%     80.32%                                      0.16%    届满之   否   无
       有限                          保证   03807      39
有限                                                                       日起三
       公司                          担保
公司                                                                       年。




                                                  2
                                                                   抵押权
                                                                   设立之
     兰润
                                                                   日起至
     环保
毅康                                                               主合同
     技术
科技                          抵押               3,400.0           项下全
     (烟     100%   95.48%           3,400.00             0.08%            否   无
有限                          担保               0                 部债权
     台)
公司                                                               诉讼时
     有限
                                                                   效届满
     公司
                                                                   的期
                                                                   间。

2.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以联
       山高                   合承
毅康   (烟                   租人                                 主合同
科技   台)                   形式    1,190.39   1,000.2           项下债
              100%   4.31%                                 0.02%            否   无
有限   环保                   承担    5018       96418             务履行
公司   有限                   共同                                 期限。
       公司                   还款
                              责任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690618800Q
       成立时间:2009 年 6 月 16 日
       法定代表人:李强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 123 号毅康
 科技环保产业园
       注册资本:25,798.4962 万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
 复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
 工程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机械设备研发;软件
 开发;电子产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
 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树
                                            3
木种植经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木材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
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1%,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24.9829%,烟台百江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12.7663%,烟台丰清泰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5.6737%,烟台清润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5.2154%,烟台清江川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0.3618%。


    2、山高(烟台)环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MA7DJBYK5U
    成立时间:2021 年 11 月 26 日
    法定代表人:金丽娜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古现街道长江路
123 号毅康科技环保产业园 1106 室
    注册资本:9,000.00 万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水污染治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
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光
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工程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信息系统
集成服务;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
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
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树木种植经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木材销
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
工;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4
    股权结构:毅康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100%。


    3.兰润环保技术(烟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MA7D691G6U
    成立时间:2021 年 11 月 24 日
    法定代表人:杨宏旺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古现街道长江路
123 号毅康科技环保产业园 705 室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土壤环境污染防治
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太阳能
发电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销售;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
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直饮水设备
销售;工程管理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非常规
水源利用技术研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
表制造;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阀门和旋塞销售;
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家用电器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仪器仪表制造;
仪器仪表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废物经营;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
生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毅康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100%。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5
序   被担保                                                流动负债总
               期间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号   人名称                                                额
               2023 年
     毅康科              1,672,111.02   1,327,508.09       640,918.25   344,602.93   25,715.31   -9,009.93
               度
1    技有限
               2024 年
     公司                1,751,875.49   1,407,046.27       642,994.62   344,829.22   22,099.68   1,352.36
               三季度
      山高     2023 年
                            136.84          5.72              5.72        131.12       14.13       12.48
      (烟     度
     4
      台)环
2              2024 年
      保有限                363.37         15.68              15.68       347.69       19.48       16.57
               三季度
      公司
     兰润环    2023 年
                           1,912.29       1,501.02          1,501.02      411.28       1.98        102.75
     保技术    度
3    (烟
               2024 年
     台)有                1,931.13       1,843.82          1,843.82      87.31          0         -3.80
               三季度
     限公司
          注:上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子公司,均资信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单位。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2、债务人: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主合同项下每笔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的 75.0171%,
          即人民币肆仟伍佰零壹万零贰佰陆拾元整的本金。
               5、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
          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保证期限: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
          融资或招商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
          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8、其他股东担保情况: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约 24.9829%)
          提供 1,498.974 万元担保。
               9、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6
    (二)《保证合同》
    1、债权人: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支行
    2、债务人: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主合同项下债权金额的 75.0171%,即人民币贰仟贰佰伍拾万
伍仟壹佰叁拾元整的本金。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汇率的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
费用、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公告费、评估费、
拍卖费等),及上述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各项费用按照中国
税收法规规定的各项税费,及因债务人/被担保人(反担保情形下下同)违约而给
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保证期限:自主合同项下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
之日)起,计至该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
之日)后三年止。
    8、其他股东担保情况: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约 24.9829%)
提供 749.487 万元担保。
    9、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三)《融资租赁合同》
    1、出租人:苏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承租人一:山高(烟台)环保有限公司
    3、承租人二: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4、租赁物价值:壹仟万贰仟玖佰陆拾肆元壹角捌分。
    5、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全部应付租金及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6、保证方式:以联合承租人形式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7、保证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

                                      7
    8、其他股东担保情况:无
    9、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四)《最高额抵押合同》
    1、抵押权人:山东蓬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兰润环保技术(烟台)有限公司
    3、抵押人: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主债权金额,即壹仟肆佰万元整。
    5、最高额抵押权:叁仟叁佰零叁万肆仟柒佰元整。
    6、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以及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仲裁费、律师费、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评估费、鉴定费、过户费、差
旅费等),但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应首先从抵押变现所得中扣除,而不包括
在最高余额内。
    7、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8、抵押期间:抵押权设立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诉讼时效届满的期
间。
    9、其他股东担保情况:无
    10、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五)《最高额抵押合同》
    1、抵押权人:山东龙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兰润环保技术(烟台)有限公司
    3、抵押人: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主债权金额,即贰仟万元整。
    5、最高额抵押权:伍仟捌佰玖拾玖万伍仟陆佰元整
    6、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以及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仲裁费、律师费、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评估费、鉴定费、过户费、差
                                    8
旅费等),但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应首先从抵押变现所得中扣除,而不包括
在最高余额内。
    7、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8、抵押期间:抵押权设立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诉讼时效届满的期
间。
    9、其他股东担保情况:无
    10、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担保事项符合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业务
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被担保人经营稳定,资信良好,
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
议和 2024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金额未超过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披露的担保额度,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
183.02 亿元,其中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已批准的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
182.26 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 43.88%、43.70%。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亦不存
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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