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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华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及被吉林证监局责令改正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2025-02-26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 华微            公告编号:2025-016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
         及被吉林证监局责令改正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因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被出具否定意
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因存在资金占用未收回事项,触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第 9.8.1 条第(一)(三)款规定的情形,
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第 9.4.1 条等相
关规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 6 个月内清收 149,067.82 万元被占用资金,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
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
整改的,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提醒投资者充分注意投资风险。

    一、 关于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责令改正事项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 2023 年度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第 9.8.1 条第(三)款规定的“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
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将在风险警示板
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因公司存在资金占用未收回事项,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1 月 27 日起被叠加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华微”,公司股票代码仍为“600360”,公
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5 日披露的《吉

                                      1/4
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10)。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2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吉林华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吉证监
决〔2025〕4 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第
9.4.1 条等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 6 个月内清收 149,067.82 万
元被占用资金,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
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3 日披露的《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二、公司已采取及将要采取的措施

    公司已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披露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根据自查整改
工作专项小组制定的自查计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他风险警
示相关事项及责令改正措施的相关进展如下:

    (一)公司自查整改工作专项小组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正在全面加强内部控制,从内控制度建设、人员管理、内控执行
等方面全面自查整改,并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查漏补缺,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规定,完善落实各项制度,全面加强管控。

    (二)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解决措施和责令改正事项进展情况

    1、关于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鉴证报告的后续整改及措施
    公司将致力于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团队进
一步对现有的内控制度和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和整改,将内控制度体系相关要求真正
落实到位,对违反内控制度要求的问题和事项严肃处理,及时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
追责;做到审批环节的不相容、岗位的分离和相互监督,从根本上杜绝再次发生类似


                                     2/4
的内部控制重要缺陷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从全面加强内部控制出发,公司对内部控制及各项管理制度
组织开展内部自查,并进一步加强对内部控制方面的管理。从制度建设、人员管理、
事项执行等方面全面自查纠正整改,在梳理现有内控制度的基础上尽快查漏补缺,确
保内控规范体系闭环,强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2、责令改正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在已实施完成的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工作中,将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科技实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鹏盛”)的现金红利调整为由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处置,
即其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视后续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解决的情
况向其支付或由公司收回。
    前期,结合公司自查整改工作专项小组核查的情况,公司已向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发函,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采取现金清偿、红利抵债、以资
抵债等方式限期偿还占用公司的资金。控股股东已明确表示愿意积极配合落实解决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
    经公司与上海鹏盛就资金占用事宜积极沟通,上海鹏盛已将持有的华微电子全
部股份质押给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麦吉柯半导体有限公司,作为其履行非经营性占
用资金归还义务的担保。该质权将全部用于补偿华微电子因资金占用事项造成的损
失。
    公司持续督促控股股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偿还占用的资
金,彻底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公司收到吉林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已
与控股股东上海鹏盛沟通,上海鹏盛正在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并承诺在责令改
正期限内尽早偿还占用公司的资金。公司也将全力督促控股股东努力筹措资金,落实
还款计划,尽快偿还占用公司的资金。
    为了确保公司运行的合规性与稳健性,防止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经公司与控股
股东多次积极沟通,后续针对其他风险警示和责令改正相关事项的整改过程,将由公
司进行全程整体把控,包括但不限于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票进行
依法依规处置等解决方式。公司将通过系统性的管理与监督,从根本上消除潜在的风
险隐患。
    如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无法按照监管规定进行彻底整改的,公司将采取诉讼、


                                     3/4
财产保全等保护性措施避免或者减少损失,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
       三、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1、因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被出具否定意
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因存在资金占用未收回事项,触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第 9.8.1 条第(一)(三)款规定的情形,
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第 9.4.1 条等相
关规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 6 个月内清收 149,067.82 万元被占用资金,
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对公司股
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
票上市交易。
    3、本次风险提示公告为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
告,后续公司至少每 10 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况和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
情形消除或者公司股票被上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
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
资。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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