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汉马: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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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ST汉马 编号:临202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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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1月17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
通知。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月21日上午10时整在公司办
公楼四楼第一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应到监事5人,
实到监事5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利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了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实际经
营情况及发展战略需要,将在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与马鞍山醇氢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公司。新设公司名称为:“安徽汉马醇氢
动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最终公司名称以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新设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0万元,其中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2,40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0%;马鞍山醇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现金出
资人民币60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0%。新设公司主要定位为非道路领域醇
氢电动动力集成供应商,聚焦船舶、农业机械、发电机组、工程机械等非道路领
域,拓展醇氢电动动力应用新赛道,大力推广应用醇氢电动动力系统。同时,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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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上述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等
相关工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事项
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设立控股子公司事宜属
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7)。
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发表如下审核意见:1、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设立
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和实际经营情况,系公司的正常
业务经营需求,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的行为。
2、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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