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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海越:海越能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2025-01-09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387)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025 年 1 月 16 日
                                      目录

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二、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

三、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3

四、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

议案      ...................................................................... 4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387)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会

议须知如下: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大会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

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

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

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三、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由会议主持人按照会

议的安排进行;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的发言和提问,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

议议题进行,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五分钟;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大会

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公司相关人员应认真负

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四、现场会议投票表决的有关事宜:
     1、会议登记终止后,未登记的股东不能参加投票表决。

     2、投票办法: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每项议案分项表决,请股东

逐项填写,一次投票。对某项议案未在表决票上表决或多选的,视同弃权处理,未提

交的表决票不计入统计结果。
     3、计票程序:现场推举2名股东代表和1名监事作为计票人,计票人将与现场见
证律师共同组成监票小组,监票小组在审核表决票的有效性后,监督统计表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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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16日(星期四)下午2:30。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

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

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开始;

     (二)主持人宣布股东资格审查结果;

     (三)审议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

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股东发言和提问;

     (五)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六)股东投票表决;

     (七)统计有效表决票数,宣布表决结果;

     (八)宣布股东大会决议;

     (九)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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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前期,公司独立董事沈烈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并审议通过,公司拟补选高汉祥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高汉祥先生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和独立性要求;与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

司股票;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

     高汉祥先生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的任前学习。高汉祥先生作

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高汉祥先生简历

     高汉祥,男,汉族,1978 年 8 月出生,江苏东台人,中共党员,副教授,会计

学博士,硕士生导师,中国会计学会会员。1999 年本科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2004

年硕士毕业于苏州大学,2012 年博士毕业于南京大学。2014 年起任教于浙江财经大
学,现为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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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 2023 年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为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所的审计工作都能够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

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所的审计工作和质量进行了审核,认为该所的执业水准、

执业品质,能够胜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董事会已审

议并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现提

请各位股东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 11 月,

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层。

     (5)首席合伙人、主要负责人:石文先

     (6)2023 年末合伙人数量 216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24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16 人。

     (7)2023 年经审计总收入 215,466.65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5,127.83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56,747.98 万元。

     (8)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01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
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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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26,115.39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

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

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1 次,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

    (2)从业执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33
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6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 人次、纪律处分 4 人次、行政

监管措施 28 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时应生,201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6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 年起为海越能源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简强,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8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 年起为海越能源提供审计服务。最

近 3 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代洁,201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起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 年起为海越能源提供审计

服务。最近 3 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

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
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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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独立性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

符合规定。

       二、审计收费

    2023 年度中审众环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140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业

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11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30 万元。

    公司 2024 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

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

因素定价,实际审计费用尚需根据实际情况而确定,预计与 2023 年审计费用差异不
大。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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