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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豫光金铅: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2025-01-25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南
    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光金铅”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
    规定,对公司 2025 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
    下核查意见: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 2025 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确保其业务经
    营稳步运行,2025 年,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2,000
    万元,主要用于全资子公司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提供担保的
    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
    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
    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的签署事项。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公司,且被担保对象的资产负债率均低于 70%。被担保公司及预计担保额
    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被担保                          担保额度
                                                      2025 年              担保
                      担保方    方最近                          占上市公          是否   是否
                                         截至目前担   度申请               预计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比    一期资                          司最近一          关联   有反
                                           保余额     担保额               有效
                        例      产负债                          期净资产          担保   担保
                                                        度                 期
                                  率                              比例
         上海豫光金                                                      自 股
         铅国际贸易    100%     69.41%     20,750.00   80,000   15.21%   东 大   否   否
河南豫   有限公司                                                        会 审
光金铅   河南豫光合                                                      议 通
                       100%     61.00%          0.00   15,000   2.85%            否   否
股份有   金有限公司                                                      过 后
限公司   江西源丰有                                                      12 个
         色金属有限    100%     67.83%     36,565.50   67,000   12.74%   月 内   否   否
         公司                                                            有效

    注:上述最近一期数据为 2024 年 9 月 30 日数据。

         本次担保预计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含)通过
    后方可实施。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过后 12 个
    月内有效,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豫光金铅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豫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91836646L

         成立时间:2014 年 1 月 28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1888 弄 11 号 3 楼 303 室-K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晓东

         主要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金属材料、化工产品(除危
    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矿产品、金银饰品、
    珠宝首饰、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汽车配件、五金交电、木材、钢材、
    办公自动化设备、通讯设备的批发、零售,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除危险化
    学品),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上海豫光 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海豫光资产总额 484,671,246.14
元,负债总额 256,441,544.78 元,净资产 228,229,701.36 元;2023 年 1-12 月营业
收入 28,589,976,518.98 元,净利润 48,748,064.43 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上海豫光资产总额 838,026,501.91 元,负债总额
581,643,459.51 元 , 净 资 产 256,383,042.40 元 ; 2024 年 1-9 月 营 业 收 入
22,334,897,999.64 元,净利润 29,144,254.48 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河南豫光合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金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9001050883446G

    成立时间:2012 年 7 月 26 日

    注册地址:济源市克井镇北环路西段 888 号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新战

    主要经营范围:合金铅生产及销售;铅、铜、铝、锌、锡、锑、硒、钙及其
合金、纳米氧化锌、有色金属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废旧有色金属回收。(涉
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合金公司 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金公司资产总额 257,689,547.70
元,负债总额 113,854,549.47 元,净资产 143,834,998.23 元;2023 年 1-12 月营业
收入 2,430,186,494.30 元,净利润 19,609,608.88 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合金公司资产总额 420,793,200.62 元,负债总额
256,669,315.15 元 , 净 资 产 164,123,885.47 元 ; 2024 年 1-9 月 营 业 收 入
2,401,187,960.79 元,净利润 20,288,887.24 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江西源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源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5561057744X

    成立时间:2010 年 8 月 27 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工业西区

    注册资本:16185.86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新战

    主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废旧蓄
电池、矿灯、银、锌、铝、铅、铜、废渣的处理及经营;合金、铅膏、塑料本企
业自产产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国内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信息咨询服
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
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江西源丰 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江西源丰资产总额 201,900,616.45
元,负债总额 79,795,828.72 元,净资产 122,104,787.73 元;2023 年 1-12 月营业
收入 564,055,100.02 元,净利润-22,736,938.71 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江西源丰资产总额 322,763,595.87 元,负债总额
218,924,458.14 元 , 净 资 产 103,839,137.73 元 ; 2024 年 1-9 月 营 业 收 入
735,632,582.34 元,净利润-20,195,621.57 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额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
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核定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
文本及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其他手续。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具备良好的偿
还能力,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
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上述担保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符合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根据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所
进行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
经营状况、资信情况及偿债能力有充分的了解,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 253,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2.57%;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包含已批
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 142,0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9.45%;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11,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为 23.12%。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豫光金铅 2025 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
述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决议
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5 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