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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亿晶光电: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25-01-08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5-008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 年 1 月 17 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537        亿晶光电          2025/1/13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深圳市唯之能源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5 年 1 月 1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 21.47%股份
   的股东深圳市唯之能源有限公司,在 2025 年 1 月 6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
   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
   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 提案名称:《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此议案不属于特别决议议案。

    (2) 提案内容:

    鉴于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董事长)刘强先生、非独立董事孙铁囤先生及非独立董事张婷女士已向公
司董事会申请辞去非独立董事职务,上述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2025
年 1 月 6 日)即生效,且公司已于 2025 年 1 月 1 日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司将
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为了保障公司董事会的
正常运行,深圳市唯之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之能源”)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作为单独持有公司 21.47%股份的股东,有权正式提请会
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在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唯之
能源于 2025 年 1 月 6 日向公司发出《关于提请增加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拟提名戴苏河先生、赵争良先生及
霍智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7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经过对董事候选人任职条件、资格的审核,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唯之能源提名戴苏河
先生、赵争良先生及霍智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现申请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
式进行选举表决。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1、戴苏河先生,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具有会计师、法律职
业资格职称。历任呼和浩特市财政局科员、副科长、科长、呼和浩特市财政局预
算编审中心主任兼预算科科长(副处级)、国库收付主任、内蒙古青城国有资本
运营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戴苏河先生现任呼和浩特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长、呼和浩特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呼和浩特市城市交
   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戴苏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赵争良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历任呼和浩特市政
   府办公厅科员、副科长、科长、呼和浩特市委政研室副主任、调研员(正处级)。
   现已退休。

       赵争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霍智义先生,1960 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呼
   和浩特市排水事业管理局副局长,呼和浩特市水务收费中心副主任,呼和浩特市
   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已退休。

       霍智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5 年 1 月 1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
   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1 月 17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武路 18
   号)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1 月 17 日

                           至 2025 年 1 月 1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关于终止实施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
     2      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
            案》
     3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应选董事(3)人
    4.00
            议案》
    4.01    选举戴苏河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2    选举赵争良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4.03    选举霍智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 1-3 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 1-2 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4 已经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此议案发表
   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1 月 8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刘强、孙铁囤、张婷、傅小军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8 日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5 年 1 月 17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关于终止实施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2    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注销股票期权

       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3
       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00
       的议案》

4.01   选举戴苏河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2   选举赵争良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3   选举霍智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