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钨业:厦门钨业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2025-01-22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叶小杰主持,应到独立董
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权属公司在购置募投项目所需的进口设备过程中,存在以信用
证、自有外币资金支付设备采购价款,以自有资金支付关税、增值税等相关税费,
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实际需求。公司权属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
实际情况使用信用证、自有外币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的设备采购款等款项,
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独
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权属公司使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此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议案是基于推进公司募投项目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与募集资金的
使用计划,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该募集资金置换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投向及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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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度与中钨高新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及权属公司 2025 年度预计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
活动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良影响。
会议同意公司调整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此关联交易事项提
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 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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