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珠: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2025-01-22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 中珠 公告编号:2025-004 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尚未开庭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570,000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尚未开庭,暂时无法确认对
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收到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香洲区法院”)出具的受理
案件通知书((2025)粤 0402 民初 3402 号),因公司与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珠集团”)、阳江市浩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江
浩晖”)合同纠纷一案,香洲区法院已立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1、原告: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湖北省潜江市章华南路特 1 号
2、被告一:阳江市浩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地:阳江市江城区市委党校西边用地之二(右边)
3、被告二: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珠海市拱北迎宾南路 1081 号中珠大厦 17 楼
4、受理法院: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5、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尚未开庭
二、本次诉讼的事实及请求
(一)主要事实与理由
2016 年 12 月,中珠医疗与中珠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中珠医疗将持
有的阳江浩晖 100%股权转让给中珠集团,中珠集团已履行该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义务。
股权转让发生前,阳江浩晖拖欠中珠医疗下属珠海中珠红旗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珠红旗”)600 万元尚未归还。
阳江浩晖向中珠红旗出具了《承诺函》;中珠集团签署、出具了《承诺函》
《债务清偿承诺书》,同意就上述债务向中珠红旗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2018 年 5 月 19 日,中珠红旗与中珠医疗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中珠红旗
将对阳江浩晖、中珠集团享有的上述债权转让给中珠医疗。上述协议签订后,中
珠集团陆续向中珠医疗清偿债务,且经双方确认,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尚有
欠款利息 570,000 元未清偿。
截止本公告日,虽经中珠医疗多次催要,中珠集团仍未偿还上述欠款利息。
为维护中珠医疗的合法权益,中珠医疗向香洲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
令支持中珠医疗的诉讼请求。
(二)诉讼请求
1 、 请 求 判令 两 被 告共 同 向 原 告清 偿 因 资金 占 用 产 生的 资 金 占用 利 息
570,000 元;
2、请求判令原告对被告二在其与辽宁中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鹏瑞城市
更新投资(深圳)有限公司、珠海中珠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4 日签
署的合同编号为 CSGX-战略-2018-014 号的《珠海市香洲区夏湾农副产品批发市
场改造项目股权转让及项目合作合同》(含所有补充协议)项下的应收账款(包
括股权转让款及其他应收款项)在第一项诉讼请求范围内优先受偿;
3、由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案尚未开庭,暂时无法确认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
积极应诉,并根据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
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是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