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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西汾酒: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1-10  

证券代码:600809            证券简称:山西汾酒     公告编号:临 2025-001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1 月 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34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74,891,75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79.911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清茂先生主持,会议的召
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6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4 人,出席 4 人;
3、董事会秘书许志峰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实施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974,712,492 99.9816           151,360    0.0155       27,900    0.0029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持股 5%以上
普通股股东 821,373,76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持股 1%-5%
普通股股东  49,937,26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持股 1%以下
普通股股东 103,401,467 99.8269 151,360                  0.1461       27,900     0.0270
其中:市值
50 万以下普
通股股东    21,294,881 99.6754 45,540                   0.2131       23,800     0.1115
市值 50 万
以上普通股
股东        82,106,586 99.8663 105,820                  0.1287        4,100     0.0050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实施 2024 年中 153,338,730 99.8832 151,360 0.0985 27,900 0.0183
     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莹、张萌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和会议的表决程序等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