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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集团:东方集团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2025-02-15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5-020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公司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被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公司存在不符合重整条件的风险。公司虽已于前期推进预重整,但对照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证监会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发布的《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
   作座谈会纪要》(法〔2024〕309 号)(以下简称“《重整纪要》”)予以自查,因公司
   已被立案调查,且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属于《重整纪要》第 9 条“不具备
   作为上市公司的重整价值”的情形,公司存在不符合重整条件的风险。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披露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法按期归还募集资金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18),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6 日使用人民币 62,898.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由于公司流动资金紧张,公司预计无法按期将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62,898.00 万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2 日披露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46),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决定对公司立案。
    目前,公司经营活动和业务均正常开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
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在立案调查期间,
公司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公司将每周披露 1 次风险性提示公告,说明
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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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
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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