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华电: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提示性公告2025-03-04
证券代码:600863 证券简称:内蒙华电 公告编号:临 2025-011
债券代码:240363 债券简称:23 蒙电 Y1
债券代码:240364 债券简称:23 蒙电 Y2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三年
(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积极落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国资委《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
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回应广大投资者关切、稳定投
资者信心及预期,进一步巩固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与长期股东、耐心股东的紧密联系,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已完成《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初
步编制工作,现就主要内容提示如下:
一、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主要内容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形式分配股利。公
司可以在其认为适当时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二)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
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2025 年-2027 年,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
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的 70%,且每股派息不低于 0.1 元
人民币(含税)。
(三)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
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
前款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二、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对初步拟定的《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尚需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
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