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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重庆水务:关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25-02-25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
荐人”)作为本次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水务”、“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对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94 号)同意注册,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9,0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00,000,000.00 元。扣
除保荐与承销费用(含税)3,770,000.00 元后,公司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为
1,896,230,000.00 元,已由保荐人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该募集资金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5]第 8-00001 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00,0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人
民币 5,424,528.3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94,575,471.70 元。




                                     1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募投项目实
         施主体相关的子公司、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五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的《关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以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募集资金分配的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调整前拟投入募投项                          根据募集净额调整后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发行费用(不含税)
号                                            目金额                                    拟投入金额
     收购昆明滇投污水处
1                         394,708.96             170,000.00                                  170,000.00
     理资产                                                                542.45
2    新德感水厂扩建工程     29,457.32             20,000.00                                      19,457.55
          合计            424,166.28             190,000.00                542.45            189,457.55


             根据《关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
         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和置换情况

             为了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或置换之
         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相关募投项目。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关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5CQAA2B0009,以下简称“《鉴证报告》”),
         截至 2025 年 1 月 15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
         资金额为 2,054,432,847.90 元,本次拟置换 1,739,301,233.31 元。具体情况如下:


                                                  2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已预先投入的
序号               项目名称                                                    本次置换金额
                                          金额               自筹资金

 1       收购昆明滇投污水处理资产          170,000.00         201,513.16          170,000.00
 2       新德感水厂扩建工程                    19,457.55        3,930.12            3,930.12
                  合计                     189,457.55         205,443.28          173,930.12

       收购昆明滇投污水处理资产项目中拟置换的 1,700,000,000.00 元,均由昆明
渝润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渝润水务”)前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其
中 1,138,741,547.16 元来自于公司前期向昆明渝润水务增资的自筹资金,将由公
司募集专户置换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剩余 561,258,452.84 元来自于昆明渝润水
务的银行借款,本次公司将以借款 553,000,000.00 元、增资 8,258,452.84 元的形
式提供给昆明渝润水务,由公司募集专户转至昆明渝润水务募集专户后再置换至
昆明渝润水务自有资金账户。

       新德感水厂扩建工程项目中拟置换的 39,301,233.31 元,均由重庆水务集团
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津供排水”)前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由
公司募集专户以借款的形式转至江津供排水募集专户后再置换至江津供排水自
有资金账户。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和置换情况

       根据《鉴证报告》,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各项不含税
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5,424,528.30 元。截至 2025 年 1 月 15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
金支付金额为 1,459,905.65 元,本次拟置换 1,459,905.65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不含增值税金额    自筹资金支付金额(不含税)            拟置换金额
保荐费及承销费                    355.66                                   -                  -
审计及验资费用                    102.36                              88.44            88.44
律师费用                           42.45                              38.21            38.21
资信评级费                          9.43                               9.43             9.43
信息披露                           22.64                                   -                  -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9.91                               9.91             9.91
         合计                     542.45                            145.99            145.99

                                           3
    综上,截至 2025 年 1 月 15 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合计人民币 205,443.28 万元,本次拟置换人民币 173,930.12 万元。公司以自筹资
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合计人民币 145.99 万元,本次拟置换 145.99 万元。根据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
(XYZH/2025CQAA2B0009),鉴证意见认为:重庆水务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
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 15 号)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
面如实反映了重庆水务截至 2025 年 1 月 15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人民币 173,930.12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45.99 万元,
置换金额共计人民币 174,076.11 万元。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
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规定。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4
    经核查,申万宏源承销保荐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
序,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内容及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本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龚春霞                      苏晓琳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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