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58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公告编号:临 2025-018 债券代码:163228 债券简称:20 渝水 01 债券代码:188048 债券简称:21 渝水 01 债券代码:113070 债券简称:渝水转债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和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 币 174,076.11 万元。本次置换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进行 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 1294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9,0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1,900,000,000.00 元。扣除保荐与承销费用(含税) 3,770,000.00 元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为 1,896,230,000.00 元,已由主 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募集资金经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出具了 大信验字[2025]第 8-00001 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00,0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 费 用 合 计 人 民 币 5,424,528.30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894,575,471.70 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募投项目实 施主体相关的子公司及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90,000.0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 费 用 合 计 人 民 币 5,424,528.30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894,575,471.70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拟使用 募集资金金额存在差异。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对 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募投 发行费用 根据募集净额调 号 项目金额 (不含税) 整后拟投入金额 1 收购昆明滇投污水处理资产 394,708.96 170,000.00 170,000.00 542.45 2 新德感水厂扩建工程 29,457.32 20,000.00 19,457.55 合计 424,166.28 190,000.00 542.45 189,457.55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和置换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重庆 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5CQAA2B0009,以下简称《鉴证报告》), 截至 2025 年 1 月 15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 的 实 际 投 资 金 额 为 2,054,432,847.90 元 , 本 次 拟 置 换 1,739,301,233.31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注) 拟置换金额 收购昆明滇投污水处 1 170,000.00 201,513.16 170,000.00 理资产 2 新德感水厂扩建工程 19,457.55 3,930.12 3,930.12 合计 189,457.55 205,443.28 173,930.12 注:上表所列项目经公司 2023 年 3 月 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作为募投项目,故本次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日 2023 年 3 月 6 日起计算。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和置换情况 根据《鉴证报告》,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5,424,528.30 元,截至 2025 年 1 月 15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金额为 1,459,905.65 元,本次拟置换 1,459,905.65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不含增值税金额 自筹资金支付金额(不含税) 拟置换金额 保荐费及承销费 355.66 - - 审计及验资费用 102.36 88.44 88.44 律师费用 42.45 38.21 38.21 资信评级费 9.43 9.43 9.43 信息披露 22.64 - -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9.91 9.91 9.91 合计 542.45 145.99 145.99 综上,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 173,930.12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45.99 万元, 合计置换募集资金总额为 174,076.11 万元。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和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73,930.12 万元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45.99 万元,置换金额共计人民币 174,076.11 万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和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事项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手续,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和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三)会计师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事项为公司出具了 《鉴证报告》,鉴证意见认为:重庆水务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已经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 15 号)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 订)》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重庆水务截至 2025 年 1 月 15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 情况。 (四)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重庆水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且置换时间距募 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 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综上,本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