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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明泰铝业:明泰铝业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2025-01-01  

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25-002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3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0 日向社会公
开发行可转换债券 18,391,100 张,每张面值 100.00 元,债券期限 6 年。截至 2019
年 4 月 16 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 1,839,11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2,584,444.97
元,募集资金净额 1,816,525,555.03 元。截止 2019 年 4 月 16 日,公司上述发行
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会验
字[2019]3963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河南
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56
号)批准,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泰铝业”或“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 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8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1,647,276.85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68,352,723.15 元,上述资金于 2023 年 8 月 2 日全部到
位。2023 年 8 月 3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河南明泰铝
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 亿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
华验字[2023]000450 号),确认本次发行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1、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及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与广发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
公司河南义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瑞新材”)与东吴证券、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巩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详见公
司于上交所网站发布的临 2022-097 号公告。
    2、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及保荐机构东吴证券分别与光大银行郑州分行、民生银行郑州分行、平
安银行郑州分行、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
子公司义瑞新材与东吴证券、交通银行郑州巩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详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发布的临 2023-056 号、临 2023-090 号公告。
    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
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1、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序号           银行名称                       账号              存储方式
  1    交通银行郑州百花路支行       411899991010004754530         已销户
  2    中行郑州高新区支行           253365587762                  已销户
  3    广发银行郑州金成支行         9550880026122601300         本次注销
  4    建设银行巩义支行             41050179410800000911          已销户
  5    中信郑汴路支行               8111101012800992500           已销户
  6    中行巩义支行                 263779216189                本次注销
    2、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1        光大银行郑州分行            77280180808779866          已注销
  2        民生银行郑州分行                 617601677           正常使用
  3        平安银行郑州分行              15484867777701           已注销
  4        浦发银行郑州分行          76310078801700000140       正常使用
  5        浦发银行郑州分行          76310078801700000139         已注销
  6        交通银行郑州巩义支行         411124999011004010507        本次注销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一)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在
广发银行郑州金成支行(账户:9550880026122601300)、中行巩义支行(账户:
263779216189)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余额为 0 元,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
用,公司已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二)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年产 25 万吨新能源电池材料
项目”尚未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累计收益变更用于全资子公司鸿晟新材实施的
“汽车、绿色能源用铝产业园项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交通银行郑州
巩义支行(账户:411124999011004010507)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余额为 0
元,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