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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先达股份:关于对山东证监局行政监管相关事项的整改报告2025-02-22  

证券代码:603086           证券简称:先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山东证监局行政监管相关事项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山东先达农化股份
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5〕1 号)(以下简称“《决定》”),要
求公司就《决定》中所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山东证
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警示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6)。

    收到山东证监局《决定》后,公司高度重视,召集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决定》
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针对性地分析讨论,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决定》
中的要求进行梳理并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现将本次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2023 年年度报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存在问题:一是你公司 2023 年开展的部分以购销合同方式进行的委托加工
业务会计处理不恰当,导致 2023 年年度报告多确认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2,211
万元。二是你公司 2023 年将部分应分类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分类为与收益
相关,导致 2023 年年度报告多确认收益 622 万元。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的规定。

    整改措施:

    1、公司 2023 年开展的部分以购销合同方式进行的委托加工业务会计处理不
恰当,导致 2023 年年度报告多确认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2,211 万元,对 2023 年
年报影响如下:

                                     1
         合并报表项目                     调整后(元)           调整前(元)         差异(元)
              营业收入                   2,460,372,228.58       2,482,485,072.64     -22,112,844.06
              营业成本                   2,174,004,747.72       2,196,117,591.78     -22,112,844.06
    注:相关事项金额占全年收入金额 0.90%,对公司 2023 年经营结果的影响较小,不构
成重大的会计差错事项。

     公司 2023 年将部分应分类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分类为与收益相关,导
致 2023 年年度报告多确认收益 622 万元,对 2023 年年报影响如下:

        合并报表项目                    调整后(元)          调整前(元)           差异(元)
           负债总额                    1,312,355,641.33      1,306,139,641.33          6,216,000.00
       其中:递延收益                     16,431,673.86         10,215,673.86          6,216,000.00
        股东权益总额                   2,004,939,351.69      2,011,155,351.69         -6,216,000.00
      其中:未分配利润                 1,279,591,335.34      1,285,807,335.34         -6,216,000.00
          利润表项目
       其中:其他收益                      9,123,172.72         15,339,172.72         -6,216,000.00
              净利润                    -101,435,166.70        -95,219,166.70         -6,216,000.00

     公司属于以营利为目的的实体,对于以营利为目的的实体,通常以经常性业
务的税前利润作为基准乘以 5%作为合并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公司近几年经常
性业务的税前利润不稳定,按照近几年经常性业务的平均税前利润确定财务报表
整体的重要性更为合适,故以公司近三年平均税前利润作为基准计算的合并报表
整体重要性水平为 1,234.10 万元。计算过程如下:

2021 年度税前利        2022 年度税前   2023 年度税前
                                                            平均值           比率      重要性水平
   润绝对值             利润绝对值      利润绝对值
  20,180.18              41,284.20      12,581.89         24,682.09          5.00%      1,234.10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经过审慎评估,认为相关事项对公司 2023 年经营结果
的影响较小,远低于合并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不构成重大的会计差错事项。

     公司已就上述会计差错事项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并形成一致意见。公司
将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在 2024 年年度报告中对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净利润
等相关会计科目进行调整。

     2、公司将持续完善并强化财务管理,主要包括财务日常核算、结账以及报
表编制等流程,针对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重点问题,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的规定。同
时,通过信息系统将公司的关键生产经营活动的业务单据、财务数据及时归集完
备,进一步提升业财一体化程度,做到业务端、财务端数据相匹配,从源头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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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报告信息质量。

    3、公司定期组织财务部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相关的培训,培训内
容包括但不限于财税政策、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交易所的监管动态和相关处罚
案例,其中着重对常用会计准则及监管文件进行深入解读,如《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一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一政府补助》
等。

    4、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职责,复核公司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及时性和
完整性。同时,加强公司财务部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专业机构的日常沟通,
从内部和外部双管齐下,从而提升财务核算专业性、规范性。

    整改责任人:财务总监、财务管理中心。

    整改期限:2025 年 4 月 30 日前。

       (二)收入及存货相关的内控执行不规范

       存在问题:一是你公司在 2023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收入确认政策为“小包
装制剂主要采取代销模式,公司在取得经销商的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收入”。但
你公司在 2023 年一季报、半年报和三季报确认小包装制剂销售收入时,未严格
执行上述收入确认政策。二是你公司《存货盘点制度》规定公司应当于每季度末
进行全面盘点。但你公司在 2023 年一季度末、半年末、三季度末未对发出商品
执行盘点程序,未严格落实上述规定。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财会〔2008〕7 号)第六条的规定。

       整改措施:公司已于 2025 年 2 月 7 日召开由财务管理中心、品牌营销中心
各营销经理、区域经理参加的专门整改会议,对国内制剂销售业务收入确认和季
度末库存盘点进行梳理,明确从制度完善、系统管控、监督问责三个维度来确保
收入准则和盘点制度的执行落地。一是进一步细化完善发货流程、签收流程、收
入确认和发出商品盘点等相关流程,明确代销清单和季度末发出商品盘点表提交
的时间节点;二是明确对于国内经销商,不论客户大小,统一按季度收回代销清
单或结算单;三是公司财务部负责不定期组织对品牌营销中心的各级营销人员进
行业务培训,督办相关业务完成进度;四是明确各省区经理为代销清单收集和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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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发出商品盘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五是公司审计部进行不定期抽查,确保收入
确认环节控制有效。

    整改责任人:财务总监、品牌营销中心各营销经理。

    整改期限:已整改完成,持续落实。

    (三)未严格落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存在问题:你公司制定的部分内容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 220 号)第十四条、第二十条的规定。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0 号)第四条的规定

    整改措施:1、公司已组织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公司章程》,在后续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司各项制度的
修订。

    2、公司已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部分不符内容进行修订,并对其他内
容进行全面核对,确保《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符合证监会《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规定,将提交最近一次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

    整改期限:2025 年 5 月 31 日前。

    二、公司整改情况总结

    山东证监局对公司进行了详细、全面的现场检查,本次现场检查对于公司进
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健全内部控制、提升信息披露工作质量、提高会计信息
质量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公司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重点完善、
规范会计核算制度与执行,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同时也组织相关部门重新梳理业
务流程,发掘问题根源,在增强部门间沟通协作的同时建立内部监督与制约机制,
确保业务内容能及时、真实、准确地予以反映,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情况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

    公司将持续加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等法律法规

                                       4
的学习,切实完善公司治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特此公告。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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