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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通精工: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2025-03-01  

证券代码:603190               证券简称:亚通精工       公告编号:2025-018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烟台亚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烟台亚通”)。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为烟台亚通在齐鲁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州支行(以下简称“齐鲁银行”)的本金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的

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前公司及其他子公司已实际为烟台亚通提供

的担保余额为 8,800.0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烟台亚通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投资者

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5 年 2 月 28 日公司与齐鲁银行签署了《综合授信最高额保证合同》,在保证

责任期间内,为烟台亚通在齐鲁银行的本金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的融资业务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本担保事项无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 日、2024 年 4 月 29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

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

信额度(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流

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供应链金融等,公司及子公司为其他子公司提供
最高不超过 17 亿元的担保(含已生效未到期额度)。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向资产负债

率 70%以上(含)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12 亿元,向资产负债率 70%以下

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5 亿元。有效期自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发布的编号为 2024-021 号、2024-026 号和 2024-036 号的公

告。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

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烟台亚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117666768216

    成立时间:2004 年 9 月 13 日

    法定代表人:焦召明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注册地址:福山高新区永达街西首(福新街道办事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

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金属制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零件、

零部件加工;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模具制

造;模具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机械设备研发;金属制品研发。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

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烟台亚通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烟台亚通总资产为

171,755,684.89 元,总负债为 102,633,965.10 元,净资产为 69,121,719.79 元,

2023 年 1-12 月的营业收入为 143,139,637.90 元,净利润为 6,152,726.87 元。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烟台亚通总资产为 236,991,409.94 元,

总负债为 170,180,349.64 元,净资产为 66,811,060.30 元,2024 年 1-9 月营业收入

为 53,568,579.25 元,净利润为-3,054,887.64 元。

    上述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目前尚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州支行

    保证人: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烟台亚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额度:债务本金 1,000 万元及其他应付款项

    保证期间:对于贷款,保证期间分笔计算,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笔贷

款到期后三年止。对于保函,保证期间分笔计算,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依据

保函对外支付约定金额后三年止。对于信用证,保证期间分笔计算,自本合同生效

之日起至乙方对外支付信用证款项后三年止。对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期间按单张

银行承兑汇票分别计算,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单张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后三年止。

对于主合同项下其他单笔债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届满后

三年止。

    担保范围: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本金。基于被担保主债权的本金所发生的

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金

(迟延履行利息)、担保财产保管费、查询费、公证费、保险费、提存费、实现债权

及担保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

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合并范围内公司的担保系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其

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人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

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

于 2024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

为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

同时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

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 78,550.59 万元(全部为对合并范

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8.15%,除上述担保外,公

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及涉及诉讼

担保。


    特此公告。

                                      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