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旺电子:景旺电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5-01-11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2
债券代码:113669 债券简称:景 23 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景旺精密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景旺”)、
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川景旺”)、景旺电子科技(珠海)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景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本次担保金额合计 13.70
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上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 32.60
亿元(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无需再次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银团贷款及为子公司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及银团贷款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批准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拟
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4.4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品种包
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
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办理的实际业务、与银行签署的
相关协议;批准江西景旺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以下简称“中
国银行深圳南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南昌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水县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吉水
县支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 12.20 亿元、期限不超过 96 个月的中长期银团贷款,
具体贷款金额、贷款期限以公司与银行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同时批准公司为子
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及银团贷款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3.30 亿元的担
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该担保额
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担保范围为子公司在银行实际办理
的综合授信业务及银团贷款所形成的债权本金及相关利息,具体情况以公司及子
公司与银行签订的业务协议为准。担保额度有效期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止。在上述授权期限内,担保额
度可循环使用,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
内办理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2024 年 5 月 21 日披露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预
计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银团贷款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5)、 景旺电子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
2024-041)。
二、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江西景旺向中国银行深圳南头支行、招商银行南昌分行、农业银行吉
水县支行申请了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公司与中国银行深圳南头支行、招商银行南
昌分行、农业银行吉水县支行签署了《江西景旺精密电路有限公司“高密度、多
层、HDI 电路板产业化项目三期第一阶段”建设项目人民币[1220000000]元银团
贷款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4 年圳中银南团保字第 202401 号),为江西景旺
在中国银行深圳南头支行、招商银行南昌分行、农业银行吉水县支行申请的银团
贷款提供最高额不超过 12.20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龙川景旺、珠海景旺分别向中国银行深圳南头支行申请了综合授信额度,公
司分别与中国银行深圳南头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2025 圳中银南保字
第 000006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2025 圳中银南保字第 000007 号)。
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额度范
围内,无需另行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江西景旺精密电路有限公司
名称 江西景旺精密电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82258163828X3
法定代表人 卓勇
注册资本 8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11-09-22
注册地址 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城西工业区
主要股东 公司持股 100%
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频率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
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新型机电元件、高
密度印刷电路板和柔性电路板)制造及销售,半导体、光电子器件、
经营范围
新型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用材料制造及销售,碱式氯化铜、氢氧化
铜、氢氧化锡产品的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491,923.85 万元,
负债总额 142,270.09 万元,资产净额 349,653.76 万元,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377,136.84 万元,净利润 85,516.81 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594,742.20 万元,
负债总额 202,967.21 万元,资产净额 391,774.99 万元;2024 年 1-
9 月营业收入 310,917.38 万元,净利润 61,604.81 万元。
2、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
名称 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600789441726Y
法定代表人 刘羽
注册资本 3,700 万美元
成立时间 2006-06-13
注册地址 龙川县大坪山
公司持股 75%,公司全资子公司景旺電子(香港)有限公司持股
主要股东
25%
生产和销售自产的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
感器、频率控制与选择元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光电
经营范围
子器件、新型机电元件、高密度互连积层板、多层挠性板、刚挠印
刷电路板及封装载板)。产品出口外销及中国境内销售。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538,362.74 万元,
负债总额 191,539.30 万元,资产净额 346,823.45 万元,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421,220.27 万元,净利润 24,664.80 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575,630.26 万元,
负债总额 210,287.22 万元,资产净额 365,343.03 万元;2024 年 1-
9 月营业收入 331,881.34 万元,净利润 17,714.33 万元。
3、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名称 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MA4X17X41G
法定代表人 邓利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17-08-21
注册地址 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南水大道 801 号
主要股东 公司持股 100%
研发、生产和销售印制电路板、柔性线路板,半导体、光电子器件、
经营范围 电子元器件的表面贴组装加工业务,对外贸易进出口业务。(涉及
前置许可的除外及国家有专门规定的除外)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388,743.52 万元,
负债总额 147,767.73 万元,资产净额 240,975.79 万元,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140,779.58 万元,净利润-23,444.65 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405,968.89 万元,
负债总额 171,744.84 万元,资产净额 234,224.04 万元;2024 年 1-
9 月营业收入 128,101.25 万元,净利润-7,417.71 万元。
(二)关联关系
被担保人江西景旺、龙川景旺、珠海景旺均为公司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 100%
的全资子公司。
(三)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经查询,江西景旺、龙川景旺、珠海景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银行深圳南头支行、招商银行南昌分行、农业银行吉水县
支行签署的《江西景旺精密电路有限公司“高密度、多层、HDI 电路板产业化项
目三期第一阶段”建设项目人民币[1220000000]元银团贷款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如下:
被担保人:江西景旺精密电路有限公司
1、保证人: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贷款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水县支行
3、借款人:江西景旺精密电路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各贷款人依据贷款合同承诺发放的金额不超过 12.20 亿元的
贷款资金,以及借款人在有关融资文件项下应付各银团成员行的利息及其他应付
款项。
5、保证范围:贷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
部贷款资金的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借款人
应向银团成员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
贷款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
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
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文件项下任
何及/或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
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根据融资文件约定,
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融资文件项下的债
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后三年止。
(二)公司与中国银行深圳南头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2025 圳中
银南保字第 000006 号)主要内容如下:
被担保人: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
1、保证人: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
3、债务人: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
4、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50,000,000 元。
(2)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
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
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
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
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公司与中国银行深圳南头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2025 圳中
银南保字第 000007 号)主要内容如下:
被担保人: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1、保证人: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
3、债务人:景旺电子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4、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00,000,000 元。
(2)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
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
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
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
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银团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
日常经营和项目建设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整体利益。本次被担保方为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
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
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整体的利益,不存在与法律、
法规等相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风险在可
控范围内。
七、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所有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
币 57.80 亿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5.85%;
公司及所有子公司已获审批但尚未使用的担保金额为 15.0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7.09%。
公司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和违规担
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