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69 证券简称:海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2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常州市金坛金鸥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鸥水处 理”),江苏海洋冷却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海洋”),太丞(上 海)工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太丞”),海鸥冷却技术(泰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鸥泰国”)。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对金鸥水处理担保的 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含本次担保后已实际为金鸥水处理提供的担 保余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本次对江苏海洋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含本次担保后已实际为江苏海洋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本次对上海太丞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含本次 担保后已实际为上海太丞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500 万元。本次对 海鸥泰国担保的金额为泰铢 1.30 亿元(约合人民币 2,764.31 万元),含 本次担保后已实际为海鸥泰国提供的担保余额为泰铢 1.30 亿元(约合 人民币 2,764.31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公司为上海太丞提供的担保由上海太丞的其他 股东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上述事项已经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鸥股份”)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3 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4 年度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有关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14),现就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全资子公司金鸥水处理因生产经营需要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申请授信。2024 年 12 月 30 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和金鸥水处理 签订了编号为 2024 年授字第 211204675 号的《授信协议》,授信期间为 12 个 月,公司自愿为金鸥水处理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获得各项授信而形 成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金鸥水处理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 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 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全资子公司江苏海洋因生产经营需要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 请授信。2024 年 12 月 30 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和江苏海洋签订 了编号为 2024 年授字第 211204475 号的《授信协议》,授信期间为 12 个月, 公司自愿为江苏海洋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获得各项授信而形成的 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 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江苏海洋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 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 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控股子公司上海太丞因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 行申请授信。2024 年 12 月 30 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和上海太丞 签订了编号为 2024 年授字第 211204575 号的《授信协议》,授信期间为 12 个 月,公司自愿为上海太丞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获得各项授信而形成 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 州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上海太丞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 2 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 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全资子公司海鸥泰国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授信。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最高 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海鸥泰国向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授信额度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泰铢 1.30 亿元(约合人 民币 2,764.31 万元)。保证范围为海鸥泰国在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获 得的授信本金(最高额不超过泰铢 1.30 亿元(约合人民币 2,764.31 万元)),以 及基于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展期利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兑损失、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应收的任何费用和款项、 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 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的应付费用等。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常州市金坛金鸥水处理有限公司 金鸥水处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金鸥水处理 100%的股权。 金鸥水处理成立于 2003 年 5 月 16 日,注册资本为 7,000 万元人民币、实 收资本为 7,000 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长湖路 3 号。 金鸥水处理的主营业务为冷却塔、水处理设备、环保设备、塑料制品、玻璃 钢制品的制造,水质稳定剂、水处理生物制品的制造和技术服务、机电设备组装、 加工、技术服务等。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金鸥水处理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总资产 为人民币 28,722.93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9,913.85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34.52%,短期借款为人民币 7,272.01 万元,流动负债合计为人民币 9,819.19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人民币 18,809.08 万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11,094.49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2,981.65 万元。 金鸥水处理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金鸥水处理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总资产为人民币 27,432.73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8,287.06 万元,资产负债 率为 30.21%,短期借款为 5,490 万元,流动负债合计为人民币 8,280.7 万元, 3 所有者权益合计为人民币 19,145.67 万元;2024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7,740.01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336.59 万元。 (二)江苏海洋冷却设备有限公司 江苏海洋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江苏海洋 100%的股权。 江苏海洋成立于 2018 年 2 月 6 日,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 址为常州市金坛区儒林镇长湖路 3 号。 江苏海洋的主营业务为冷却设备、冷热交换设备、工业用电炉、液压装置、 泵生产、销售、 安装、维修;机械设备及配件、金属材料、电子产品、感应加 热设备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江苏海洋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总资产为 人民币 27,497.53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20,541.22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74.70%,短期借款为人民币 8,001.17 万元,流动负债合计为人民币 20,539.36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人民币 6,956.31 万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17,152.83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1,202.40 万元。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江苏海洋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为人 民币 26,407.02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18,706.18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70.84%, 短期借款为 5,490 万元,流动负债合计为人民币 18,704.32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 计为人民币 7,700.84 万元;2024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15,032.90 万元, 净利润为人民币 744.53 万元。 (三)太丞(上海)工业设备有限公司 上海太丞成立于 2010 年 11 月 26 日,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100 万美元, 注册地为上海市。上海太丞的主营业务为工业设备及其零部件的批发、进出口, 提供相关配套服务。 上海太丞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市金坛金鸥水处理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常州市金坛金鸥水处理有限公司直接持有上海太丞 55%股权,本公司全资子公 司海鸥冷却技术(亚太)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上海太丞 21.33%股权,海鸥股份共 持有上海太丞 76.33%股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海太丞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总资产为 人民币 3,582.86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2,837.23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79.19%, 4 短期借款为 500.56 万元,流动负债合计为人民币 2,834.75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 计为人民币 745.63 万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922.29 万元,净利润为 人民币 25.12 万元。 上海太丞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上海太丞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 资产为人民币 1,851.23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1,071.80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57.90%,短期借款为 500 万元,流动负债合计为人民币 1,069.32 万元,所有者 权益合计为人民币 779.43 万元;2024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人民币 2,434.67 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33.80 万元。 (四)海鸥冷却技术(泰国)有限公司 海鸥泰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鸥亚太、海鸥印尼、海鸥韩 国合计持有海鸥泰国 100%的股权。 海鸥泰国成立于 2020 年 3 月,注册资本为 1 亿泰铢,注册地为泰国曼谷。 海鸥泰国的经营范围为从事各类冷却塔的施工、批发、安装、服务、维修、生产、 进口和销售业务。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海鸥泰国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总资产为 约合人民币 30,946.18 万元,负债总额为约合人民币 28,626.26 万元,资产负债 率为 92.50%,短期借款为约合人民币 0 万元,流动负债合计为约合人民币 28,586.04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约合人民币 2,319.91 万元;2023 年度营业 收入为约合人民币 1,668.66 万元,净利润为约合人民币 739.82 万元。 海鸥泰国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海鸥泰国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 资产为约合人民币 39,319.67 万元,负债总额为约合人民币 37,850.98 万元,资 产负债率为 96.26%,短期借款为 0 万元,流动负债合计为约合人民币 37,775.64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约合人民币 1,468.69 万元;2024 年 1~9 月营业收入 为约合人民币 15,698.54 万元,净利润为约合人民币-874.83 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为金鸥水处理担保: 1、担保方: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2、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5 3、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4、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5、保证责任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 他融资或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 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 后另加三年止 6、担保范围: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 度内向金鸥水处理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 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二)为江苏海洋担保: 1、担保方: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2、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3、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 2,000 万元 4、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5、保证责任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 他融资或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 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 后另加三年止 6、担保范围: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 度内向江苏海洋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 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三)为上海太丞担保: 1、担保方: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2、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3、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4、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6 5、保证责任期间: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 他融资或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 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 后另加三年止 6、担保范围: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 度内向上海太丞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 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为海鸥泰国担保: 1、担保方: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2、银行: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泰铢 1.30 亿元(约合人民币 2,764.31 万元) 4、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5、保证责任期间: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6、担保范围:海鸥泰国在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获得的授信本金 (最高额不超过泰铢 1.30 亿元(约合人民币 2,764.31 万元)),以及基于本金所 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展期利息)、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汇兑损失、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应收的任何费用和款项、实现债权的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 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的应付费用等 四、反担保情况 上海太丞的剩余股东出具了《反担保承诺书》,反担保范围为上海太丞在上 述 1000 万元额度内借款项下的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 费用及其他应支付费用,上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调查费、律师费、诉讼 费、执行费、评估费、鉴证费、财产保全费等。若上海太丞未能及时向银行清偿 该 1000 万元额度内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在海鸥股份代为清偿该 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后五个工作日内,其他股东将无条件的一次性 7 向海鸥股份指定账户支付海鸥股份业已代上海太丞清偿的借款本金、利息和所有 其他费用。 五、董事会意见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 保,无其他对外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约合人民币 30,080.08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 的 30.12%,其中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约合人民币 27,883.61 万元,占 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7.92%,为非全 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约合人民币 2,196.47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20%。 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七、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