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巍华新材 (60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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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 15:00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巍华新材: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受让宁波长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份额暨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2025-03-07  

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1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受让宁波长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合伙份额暨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宁波长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
波长惠”或“合伙企业”)
     投资金额: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
公司绍兴巍华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巍华”)拟受让浙江建龙钢铁
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龙钢铁”)所合法持有且未实缴出资的宁波长惠
2,000 万元有限合伙份额(占宁波长惠认缴出资总额的 6.6664%),上述标的份
额的转让对价为 0 元。本次交易完成后,绍兴巍华将成为宁波长惠的有限合伙人
之一,持有其 6.6664%的合伙份额,并按合伙企业实缴要求进行实缴。
     相关风险提示:1、本次投资回报受宏观经济环境、监管政策、行业周期、
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无法及时有效
退出的风险。2、本次交易各方尚未正式签署协议,且后续尚需履行工商变更登
记、基金备案等程序,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推
进情况及时披露进展。

    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绍兴巍华与建龙钢铁签署《宁波长
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转让协议》,拟受让建龙钢铁所持有
的宁波长惠 6.6664%的有限合伙份额,对应的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
实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0 元,上述标的份额的转让对价为 0 元。本次交易完成后,
绍兴巍华将成为宁波长惠的有限合伙人之一,持有其 6.6664%的合伙份额,并按
合伙企业实缴要求进行实缴。
    (二)公司审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
外投资事项无需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转让方以及其他拟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浙江建龙钢铁实业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建龙钢铁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47152205Y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伟祥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 678 号 11 幢 107 室
    成立日期:2003-02-20
    营业期限:2003-02-20 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
售;石灰和石膏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用钢筋产品
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合成材
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通信设备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
木材销售;船舶销售;橡胶制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
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
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
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日,转让方建龙钢铁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相关利益安
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与第三方的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经查询,建龙钢铁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其他拟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拟受让建龙钢铁有限合伙份额的其他受让方还包括:宁波长浙宏翔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王伟松、章建东、长江
浙商联合控股有限公司。
    1、宁波长浙宏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名称:宁波长浙宏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D6C9RQ0W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长浙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3-12-04
    营业期限:2023-12-04 至无固定期限
    出资总额:50,000 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保税区兴业一路 1 号 323-9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监管
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
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日,宁波长浙宏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及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和其他相关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与第三方
的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经查询,宁波长浙宏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74050700X4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叶汀
    注册资本:12,320 万元人民币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路 2 号
    成立日期:2002-06-27
    营业期限:2002-06-27 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
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
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
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
料技术推广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
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本公告日,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
他相关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与第三方的其他影响公司
利益的安排。经查询,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王伟松
    个人姓名:王伟松
    身份证号:3306221964********
    出生日期:1964 年 02 月 01 日
    王伟松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相关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不存在与第三方的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经查询,王伟松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章建东
    个人姓名:章建东
    身份证号:3306821978********
    出生日期:1978 年 12 月 05 日
    章建东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相关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不存在与第三方的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经查询,章建东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长江浙商联合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长江浙商联合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2MA2809D72J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伟祥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地址:浙江省上城区元帅庙后 88-2 号 125 室-1
    成立日期:2016-11-30
    营业期限:2016-11-30 至 2046-11-29
    经营范围:服务:受托企业资产管理、投资管理、私募股权投资、非证券业
务的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
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日,长江浙商联合控股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
相关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与第三方的其他影响公司利
益的安排。经查询,长江浙商联合控股有限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宁波长惠的基本情况
    合伙企业名称:宁波长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D4WB172E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长浙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11-20
    营业期限:2023-11-20 至无固定期限
    出资总额:30,001 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保税区兴业一路 1 号 323-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监管部
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
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本次交易前宁波长惠的结构
                                         认缴出资额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认缴出资比例
                                       (万元人民币)
长浙私募基金管理 管理人/普通合伙人
                                                        1          0.0033%
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
浙江建龙钢铁实业
                      有限合伙人                 30,000           99.9967%
有限公司
 总认缴出资额:                                  30,001          100.0000%
    2、本次交易后宁波长惠的结构
                                         认缴出资额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认缴出资比例
                                       (万元人民币)
长浙私募基金管理 管理人/普通合伙人
                                                        1          0. 0033%
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
宁波长浙宏翔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有限合伙人                 23,700           78.9974%
合伙)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
                      有限合伙人                  2,000            6.6664%
份有限公司
绍兴巍华新材科技
                      有限合伙人                  2,000            6.6664%
有限公司

王伟松                有限合伙人                  1,000            3.3332%


章建东                有限合伙人                  1,000            3.3332%

长江浙商联合控股
                      有限合伙人                   300             1.0000%
有限公司
 总认缴出资额:                                  30,001          100.0000%
注: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截至本公告日,宁波长惠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
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相关利益安排,未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没有拟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不存在与第三方有其他
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经查询,宁波长惠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宁波长惠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浙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MA2AF7EBXH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盛赵奕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进港路 406 号 2 号楼 7032 室
    成立时间:2017-10-27
    营业期限:2017-10-27 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杭州贤祥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 70%股权;上海长浙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持有其 30%股权。
    登记备案情况:长浙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
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人登记编码为:P1070839。
    截至本公告日,长浙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和其他
相关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没有拟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不存
在与第三方的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经查询,长浙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未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协议的主体
    转让方:浙江建龙钢铁实业有限公司
    受让方:绍兴巍华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转让方将其合法持有的宁波长惠的认缴份额人民币 2,000 万元以 0 元对
价转让给受让方。
    2、受让方同意受让转让方持有的宁波长惠的认缴份额,受让完成后各方重
新签署《合伙协议》,并按《合伙协议》的约定履行各方出资义务。
    3、自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转让方对已转让的出资份额不再享有转出部分
认缴份额的权利和承担转出部分认缴份额的出资义务。
    五、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1、合伙企业的名称为:宁波长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合伙企业的规模:30,001 万元。
    3、合伙企业的目的是:直接或间接投资于绍兴上虞长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绍兴滨海新区长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主
基金”),以及投资于其他未上市企业股权、子基金等标的,为合伙人获取投资
回报。
    4、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
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
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为 7 年。其中,投资期 4 年,退出期 3 年。经普通
合伙人决定,合伙企业的期限可以延长或者提前届满。
    (二)合伙人及其出资
    1、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是长浙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普通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接纳新的有限合伙人认缴合伙企业出
资或接纳现有有限合伙人增加认缴合伙企业出资,及/或独立决定增加普通合伙
人自身对合伙企业的出资。
    3、所有合伙人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各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应在合伙企
业期限内、按照普通合伙人的通知要求缴付。有限合伙人未能按照缴付出资通知
要求缴付出资导致合伙企业在主基金中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发生其他损失的,普
通合伙人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4、如因主基金投资期提前终止等原因使合伙企业需投资的金额减少,普通
合伙人可独立决定减少各合伙人尚未缴付的认缴出资额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总认
缴出资额相应减少。
    (三)费用及损益分配
    1、与合伙企业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费用由合伙企业承
担。合伙企业无须向普通合伙人支付任何执行合伙事务的报酬和管理费,但普通
合伙人因执行合伙事务而发生的合理的费用,由合伙企业据实报销或直接承担。
    2、合伙企业取得的现金收入,在扣除应付合伙费用及承担合伙企业债务、
义务或责任所需款项,并扣除普通合伙人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或合伙企业经营
的需要独立决定保留的用以支付合伙费用及承担合伙企业债务、义务及责任所需
款项后,可供分配的部分应在取得后尽快在合伙人之间根据认缴出资比例分配。
普通合伙人有权决定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
    3、合伙企业的亏损在各合伙人之间按其认缴出资比例分担,或按照普通合
伙人独立决定的更适宜的方式分担。
    (四)合伙事务的执行
    1、投资范围: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主基金、其他非上市企业股权、子基金等。
合伙企业将获得与投资标的相关的资本分配及/或其他分配。“资本分配”指合
伙企业基于对主基金、其他企业股权、子基金的直接或间接出资而获得的出资本
金分配及本金投资收益分配。
    2、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或经普通合伙人合理判断为合伙企业的运营及/或投
资业务的开展确有必要,普通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举借债务或对外提供担
保。
    3、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运营、合伙企业投资业务及其他事务的管理和
控制拥有排他性的权力,拥有完全的权力和授权代表合伙企业缔结合同及达成其
他约定、承诺,管理及处分合伙企业的财产,从事所有其他必要的行动,并对合
伙企业产生约束效力。若因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致使合伙企
业受到损害,执行事务合伙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如因执行事务合伙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致使合伙企业受到重大损失,
经有限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决定将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名。在此情况下,合伙企业应
当解散,并进入清算程序。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不得更换执行事
务合伙人,但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将其合伙权益全部转让给继任
的普通合伙人的情形除外。
    5、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五)合伙权益转让、入伙、退伙及身份转变
    1、任何有限合伙人拟转让其合伙权益的,应经普通合伙人同意,并且普通
合伙人有权自行或指定第三方优先受让。经全体有限合伙人同意,普通合伙人可
将其合伙权益转让给继任的普通合伙人;但普通合伙人可独立决定向其关联人转
让合伙权益而无需有限合伙人同意。
    2、普通合伙人有权独立决定接纳新的有限合伙人入伙,新的有限合伙人应
承诺同意受本协议约束。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
其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未经普通合伙人同意,任何有限合伙人不得退伙。
    3、未经普通合伙人事先书面同意,任何合伙人不得将其持有的合伙权益出
质。
    4、除非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不得转换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
亦不得转换为普通合伙人。
    (六)合伙人会议
    1、除非另有约定,合伙人会议决议的事项经认缴出资额总和达到或超过(除
违约合伙人以外的)全体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总和的 50%的一个或多个合伙人的
同意方可表决通过。
    2、合伙人会议由会议召集人提前十五日向全体合伙人发出会议通知而召集。
合伙人会议由普通合伙人召集和主持,可以由合伙人以现场及/或非现场方式参
加并表决。
    (七)解散与清算
    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合伙企业应当解散并开始清算程序:(1)合伙
企业期限届满;(2)普通合伙人决定合伙企业解散并清算;(3)合伙企业被吊
销营业执照;(4)出现《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六、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可以利用专业机构在投资领域的资源和优
势,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投资业务,以获取中长期投资回报。本次投
资是全资子公司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开展投资业务,不影响
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子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的投资回报受宏观经济环境、监管政策、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
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无法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
针对本次交易的上述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宁波长惠运作及管理情况,积极防范、
降低风险,维护公司权益及资金安全。
    本次交易各方尚未正式签署协议,且后续尚需履行工商变更登记、基金备案
等程序,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宁波长惠的后续进展,
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其他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均未参与合伙企业份额认购,未在合伙企业中任职。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暂不存在与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的情况。
    九、备查文件
    1、《宁波长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转让协议》;
    2、《宁波长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