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2025.2.13 1 目录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议案 1: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5 议案 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 10 2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 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须知如下: 一、会议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参会人员应自觉维护会议秩序。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并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参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在2025年2月11日上午9时—11时,下 午14时—16时到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者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办理参会登记。已办理参会登记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需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2025年2 月13日下午13:55前到哈尔滨市平房开发区烟台一路8号办公楼办理 签到登记后参会。 四、股东提问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主持人的安排进行。发言及提 问前应先介绍自己的股东身份(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持股数量等 情况。发言及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每位发言时间不超过3分钟。 议案表决开始后将不再安排发言。 五、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参加 网络投票的股东需按会议通知中的具体操作程序在2025年2月13日交 易时段内进行投票。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 股东代表按其所持公司的每一股份享有一份表决权,在表决票上逐项 填写表决意见。会议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见证律师计票、监票。 3 六、股东大会期间,请参会人员将手机关机或调为静音状态,谢 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2 月 13 日 14 点 00 分 网络投票系统及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2 月 13 日 至 2025 年 2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 9:15-15:00。 二、会议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开发区烟台一路8号办公楼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同华 四、会议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参会股东(持股5%以上)及列席人员 情况 (二)宣布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所持股份数量、占总 股本的比例,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宣读股东大会须知,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四)审议股东大会议案: 4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2 动资金的议案 (五)股东发言、提问及公司方面解答问题 (六)股东对议案投票表决 (七)主持人宣布工作人员统计表决票,大会休会 (八)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九)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出席会议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等人在股东大会决议、 会议记录等文件上签字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 1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鉴于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准所”) 受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充 分保障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年报披露的及时性,更好地适应黑龙 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规 范化需要,公司董事会拟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审亚太”)成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相关情况如下: 5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93 年 3 月 2 日(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前身为中国审计事务所,后经合并改制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变更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5)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6)人员信息: 截止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93 人 截止 2023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82 人 截止 2023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 数:180 余人 (7)业务信息: 2023 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69,445.29 万元 2023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64,991.05 万元 2023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29,778.85 万元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9 家 主要行业: 6 制造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6,806.15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 2023 年度年末数:7,694.34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0,00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审亚太职业 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保险的理赔额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 赔偿责任。 中审亚太近三年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 的诉讼。 待审理的诉讼案件如下: 序号 诉讼地 诉讼案由 诉讼金额 被告 案情进展 2023 年 10 月 8 日一审 黑龙江省哈 公准肉食品股 15 个机构及个人, 开庭一次,后续进入系 人民币约 1 尔滨市中级 份限公司证券 要求中审亚太承 统性风险评估阶段,至 300 万元 虚假陈述纠纷 担连带责任 今,未收到二次开庭的 人民法院 通知或公告 3、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 7 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 施 9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军:2000 年 10 月 16 日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7 年 1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 9 月开始在中审亚太执 业,2025 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5 份,新三板拟挂牌公司IPO审计报告 1 份。具备相应专业胜任 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辉:2003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 11 月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25 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拟上市IPO业务审计报告 1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 11 份, 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琳琳:2007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 师,2018 年 1 月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 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 复核工作,2025 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审核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13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56 份,2022 年开始, 作为本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 8 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 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亚太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等从业人员独立于被审计单位,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 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均无诚信不良记录。 4、审计收费 根据本次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统筹考虑市场定价,参照有关 规定和收费标准。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中审亚太的公司 2024 年度 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10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50 万元,合计 费用为 150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准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4 年,此期 间中准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 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 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准所 已开展部分预审工作,经双方协商,公司拟不再聘任中准所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对中准所为公司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 的审计服务工作以及辛勤的劳动表示诚挚的感谢。 9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中准所受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基于谨 慎性原则,为充分保障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年报披露的及时性, 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规范化需要,公司董事会拟聘请中审 亚太成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均进行了充分地沟通,各方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 —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 工作。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对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造成影响。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三日 议案 2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已建设 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其结项,并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 资金(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金 10 额按销户结清时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8 号)核 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2,803,592 股,发行价格 为 13.3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37,999,917.28 元,扣除 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20,759,785.06 元(不含税)且不包括人民币普 通股(A 股)发行申购资金于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1,217,240,132.2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全部到位,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中 准验字[2021]2087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已签 订《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实际募集资金到账 变更后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金额(扣除发行费 拟投入金额 用) 创新药及仿制 药研发平台项 1,300,204,800.00 458,642,993.11 350,924,429.85 目 鸡西分公司三 期工程建设项 488,626,600.00 254,970,123.88 403,703,887.14 目 中药材产地加 438,000,000.00 244,124,733.83 203,109,533.83 工项目 信息化升级建 110,000,000.00 54,685,281.26 54,685,281.26 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330,000,000.00 204,817,000.14 204,817,000.14 11 合计 2,666,831,400.00 1,217,240,132.22 1,217,240,132.22 注:1.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原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平台项目”的子项目“仿制药研发平台”中 18 个 化药仿制药因政策调整、市场销售环境变化等因素终止开展,该部分对应的剩余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鸡西分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 目”。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及未来发展规划, 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的子项目“甘肃(岷县)陇药 产地加工项目”终止实施,该项目的对应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中药材产地 加工项目”中的另一子项目“皖药产地加工项目”和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 “鸡西分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临 2022-068 号公告)。 2.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拟将“鸡西分公司三期工程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 2025 年 8 月,“中药材产地加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时间延期至 2024 年 10 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临 2023-079 号公告)。 3.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公司拟将“中药 材产地加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 2025 年 10 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临 2024- 063 号公告)。 4.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人民币 23,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临 2024- 062 号公告)。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已建设完毕,并达到了可使用状态,公司拟进行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 金 530.57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单位:万元 待支付项目尾 拟结项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节余募集资金 款及保证金 12 信息化升级建设 5,468.53 4,256.20 702.77 530.57 项目 注:节余资金包含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 四、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原因及使用计划 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 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 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 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了项目的成 本和费用,从而使得项目所使用的募集资金有所节余。 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有效发挥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剩余资金 530.57 万元 (实际余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且项目尾款及 保证金支付完毕后,按照募集资金规范管理的要求办理资金划转,并 在资金清零后办理对应募集资金账户的注销手续。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三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