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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彤程新材:彤程新材关于年度预计融资担保进展的公告2025-02-07  

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5-004
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度预计融资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彤程新材”)
    ●被担保人名称:彤程化学(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化学”)
    ●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否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彤程化学提供的担保
金额为人民币 25,000 万元,其实际为彤程化学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43,942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彤程化学与债权人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在 2025 年 1 月 15 日至 2030 年 1 月 15 日期间签订
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 25,000 万元。公司目
前已实际为彤程化学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43,942 万元。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预计融资担保额度的
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预计 2024 年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公司
以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互保金额为 48 亿元(含内保外贷),其
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10,000 万元;为资产负债



                                       1
率 70%以下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47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2024 年 5 月 16 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彤程新材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彤程新材关于 2024 年度预计融资
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彤程新材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8)。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彤程化学(中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化学工业区北银河路 66 号
    法定代表人:袁敏健
    注册资本:人民币 80,631.4822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具体项目见
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具体项目见许可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橡胶、塑料类化工助剂的制造、加工、批发、零售(除监控化
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
材料技术研发(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除外);化工技术开发
服务;商务信息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彤程化学总资产 164,298.95 万元、总负债 68,893.41 万
元(其中流动负债 47,776.83 万元)、净资产 95,405.53 万元;2023 年年度彤程化学的
营业收入为 102,484.02 万元,净利润 3,877.80 万元。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彤程化学的总资产 167,308.19 万元、总负债 75,445.06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54,319.90 万元)、净资产 91,863.13 万元;2024 年三季度彤程化
学的营业收入为 80,440.76 万元、净利润-4,736.53 万元。(未经审计)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彤程化学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
                                                                                                             是否
         被担保               担保    签署                                                          担保类
担保方             债权人                                担保范围                   担保期间                 有反
         方                   金额    日期                                                          型
                                                                                                             担保
                                                                                 自该笔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或
                                              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
                                                                                 债权人垫付款项
                                              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彤程化    交通银行           2025                                       之日)起,计至全
                              25,0            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                          连带责
         学(中    股份有限           年 1                                       部主合同项下最
公司                          00 万           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                          任保证    无
         国)有    公司上海           月 15                                      后到期的主债务
                              元              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                      担保
         限公司    奉贤支行           日                                         的债务履行期限
                                              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
                                                                                 届满之日(或债权
                                              费及其他费用
                                                                                 人垫付款项之日)
                                                                                 后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
          规划。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
          能力,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系于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发生,该额度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额度时认
          为,被担保对象是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是
          保障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融资的必要条件,且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
          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253,037 万元,均为合并报表
          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4.25%。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它对外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

                                                         3
情况。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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