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纯科技: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2025-02-28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
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贵州威顿晶磷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顿晶
磷”)83.7775%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
文件的有效性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1、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初步磋商至签署相关协议期间,采
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严格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2、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交易进程备忘录的制作和内幕信息知情人
的登记,并及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3、公司因筹划本次交易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于 2025 年 2 月 17
日开市起开始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停牌公
告》(公告编号:2025-017)。
4、公司在筹划本次交易事项过程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编制了《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及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的有关文件。
5、2025 年 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议案,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了本次交易相关文件,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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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会议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6、2025 年 2 月 27 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
综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所必需的法定程序,
该等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二、关于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就本次交易事项拟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承诺:本次
交易所提供的信息、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公司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所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程序
完整、合法、有效,公司就本次交易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
效。
特此说明。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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