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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智知: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1-10  

证券代码:603869           证券简称:ST 智知       公告编号:2025-002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01 月 0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 2011 号新奥广场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0,356,65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479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史玉江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会
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池名律师、于小涵律师现
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7 人,独立董事王树良先生、贾彬先生因有其他公
   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黄艳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副总裁王东先生、副总裁朱素雅女士、
   财务总监王文波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29,395,821 96.8349                846,835       2.7896         114,000     0.3755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1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      29,395,821      96.8349   846,835        2.7896   114,000          0.3755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2、关联股东新奥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 212,841,072
股)、天津亿恩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 31,041,252 股)、
天津新绎德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 21,760,879 股)、
新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 18,666,443 股)、新奥新智科技有
限公司(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 15,223,920 股)、新奥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
有公司表决权股份 14,507,253 股)未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池名、于小涵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
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
效。

特此公告。

                                    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