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港: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2025-02-14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公告编号:2025-002 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2 月 11 日、2 月 1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
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的情形。公司已于 2025 年 2 月 1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
告》(编号:2025-001 号)。2025 年 2 月 13 日,公司股票再次涨停。鉴于近期
公司股价波动较大,现对有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2 月 11 日、2 月 1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该情形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2 月 13 日,公司当日股票价格再次以涨停价收
盘,公司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影响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证 e 服务”的数据,截至 2025 年 2 月 12 日,公司市盈率为 133.44,
行业市盈率为 43.46;公司市净率为 5.28,行业市净率为 2.74,公司市盈率和
市净率高于行业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
投资。
二、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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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公司
业务以及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
审慎投资。
三、重大事项核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
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
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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