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征询函的回复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收到公司发来的《关于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征询函》,经认真自查后, 现就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一、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上市公司收 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破产重整、引进战略投资者、 重大业务合作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二、本人及一致行动人未在股票异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 三、本人不存在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特此回复。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日期: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