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69 证券简称:拱东医疗 公告编号:2025-003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上股东、董事 兼总经理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减持主体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台州金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 驰投资”)持有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拱东医疗”) 股份 11,7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46%。公司董事、总经理钟卫峰持有公司 股份 1,208,63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7%。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金驰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1,575,784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董 事、总经理钟卫峰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302,158 股,即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9%,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 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回购注销股份等股本变动事项, 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其他提示 金驰投资系员工持股平台,公司实际控制人施慧勇不参与本次减持。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台州金驰投资管理 5% 以 上 非 第 IPO 前取得:6,000,000 股 合伙企业(有限合 11,760,000 7.46% 一大股东 其他方式取得:5,760,000 股 伙) 1 董事、监事、高 IPO 前取得:600,000 股 钟卫峰 1,208,634 0.77% 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608,634 股 上述减持主体中钟卫峰不存在一致行动人,金驰投资的一致行动人情况如 下: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施慧勇 79,168,600 50.24% 施慧勇与施依贝系父女关 施依贝 11,760,000 7.46% 系;施慧勇系金驰投资的 第一组 台州金驰投资管理合伙 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 11,760,000 7.46% 伙人 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102,688,600 65.17% — 注:合计数和分项数的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拟减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份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持原 量(股) 持比例 价格区间 来源 因 台州金驰投资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25/3/11 按市场价 IPO 前取得/资 资 金 管理合伙企业 1,575,784 股 1% 持,不超过: ~ 格 本公积本转增 需求 (有限合伙) 1,575,784 2025/6/10 股本取得 股 钟卫峰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25/3/11 按市场价 IPO 前取得/资 个 人 302,158 股 0.19% 持,不超过: ~ 格 本公积本转增 资 金 302,158 股 2025/6/10 股 本 取 得 / 获 需求 授限制性股票 1、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2、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其他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回购注销股份等股本 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金驰投资系员工持股平台,公司实际控制人施慧勇不参与本次减持。其余各 合伙人将依据其在合伙企业中认缴出资比例进行同比例减持,其中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间接持有股份情况及减持计划如下: 金驰投资 间接持股 本次计划 本次计 股东名 间接持 中认缴出 数量 减持数量 划减持 减持方式 称 股比例 资比例 (股) (股) 比例 竞价交易减持, 不超过: 潘建伟 5.00% 588,000.00 0.37% 0.050% 不超过:78,789 78,789 股 股 张景祥 0.50% 58,800.00 0.04% 不超过: 0.005% 竞价交易减持, 2 7,878 股 不超过:7,878 股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 曾森贵 0.50% 58,800.00 0.04% 0.005% 7,878 股 不超过:7,878 股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 沈贵军 0.30% 35,280.00 0.02% 0.003% 4,727 股 不超过:4,727 股 竞价交易减持, 不超过: 赖尚校 3.00% 352,800.00 0.22% 0.030% 不超过:47,273 47,273 股 股 注:1、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接持有股份数量和计划减持数量均以其在金驰投资中认缴出资比 例计算所得,减持过程中可能出现金驰投资减持数量与所列单一合伙人按认缴出资比例测算减持总数不符 的情况,均因四舍五入所致。 2、离职半年内的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金世伟不参与 2025 年 3 月 25 日前减持股份的权益分 配。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公司股东金驰投资关于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次发行前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公司 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 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2、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潘建伟、金世伟、高原、 潘磊、张景祥、沈贵军、曾森贵关于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本人自拱东医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 的金驰投资的出资额;在本人担任拱东医疗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 前述承诺的锁定期届满后,每年转让的金驰投资出资额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金驰 投资出资额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金驰投资的出资额。 3、公司股东金驰投资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在承诺的股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本企业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遇除权、 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3 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减持拱东医疗股票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 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钟卫峰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次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本人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本次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 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 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期间,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 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减持期间内,金驰投资、钟卫峰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市场情况等因素决定 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具体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4 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7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