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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冠石科技:关于为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额度的进展公告2025-02-15  

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6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额度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被担保人成都冠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冠石”)系南京
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
属于公司关联人。

         公司本次为成都冠石信用担保金额为 30,00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已实际为成都冠石提供的信用担保余额为 0 元(不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信用担保年度预计已经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被担保人成都冠石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向杉金光电(南京)有限公司出具《连带责任保证函》,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成都冠石在《连带责任保证函》有效期内提供最高 3 亿人民币的担保,保证
期间为两年,本保证函项下保证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二)上述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
           的议案》。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冠石、宁波冠石半导体有限公
           司拟向供应商采买设备、原材料等,公司为其向卖方供应商付款提供不超过人民
           币 5 亿元的信用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在未超过年度预计担保总额的前提下,各被担保人(包括授权期限
           内公司新设或新合并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内部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
           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人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被担
           保人处获得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27)。
               公司本次为成都冠石担保金额为 30,00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已实际为成都冠石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元(不含本次担保)。本次担保金额在上
           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外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1.基本情况

                                                                            法
                                                                            定
被担保人    统一社会                                             注册资本                         控股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主要办公地点              代      主营业务
  名称      信用代码                                             (万元)                         股东
                                                                            表
                                                                            人

                                                                                                  南京
                                   成都市双流区   成都市双流区                                    冠石
成都冠石    91510122                                                        张   半导体显示器件
                       2017 年 9   西南航空港经   西南航空港经                                    科技
科技有限    MA6BXB                                               1,500.00   建   及汽车领域配套
                       月 28 日    济开发区骑江   济开发区骑江                                    股份
 公司        WH0F                                                           巍       产品
                                    路 299 号       路 299 号                                     有限
                                                                                                  公司

               2.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312.44                         39,966.67
负债总额                  2,859.20                         30,030.41
净资产                   10,453.24                          9,936.26
                 2023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4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6,072.83                         33,050.55
净利润                     86.14                            -562.86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成都冠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证人:成都冠石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就债权人与成都冠石于 2024 年 07 月 01 日起至 2025 年 06 月 30
日内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CDGS04130077)》,如债务人在具体采购框架协
议规定的付款期限内未足额付款,则公司保证于 30 天内,在最高 3 亿人民币的
范围内无条件代为偿还债务人所欠货款及承担违约责任与债权追索费用赔偿。如
果主合同另有物的担保的,则不论该等物的担保是由债务人自己提供的、还是由
第三人提供的,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其担保责任,而无需先就物的担
保实现债权。
    担保金额:30,000.00 万元
    保证期间: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自交易期限内债务人与债权人所签署的最后
一笔主合同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延长交易期限日经
债权人通知保证人后保证人未在交易期限届满当日前(含当日)提出书面异议的,
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也相应延长至在延长之交易期限内债务人与债权人所签署的
最后一笔主合同的履行届满之日起两年。因任一主合同项下履行期限届满而债权
人未受清偿或按照主合同的约定主合同提前到期,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
通知所有主合同全部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反担保情况及形式:无
    违约责任:如果保证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协议要求的连带保证责任的,承
担由此给债权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向卖方供应商付款提供不超过 3 亿元的信用担保额度,是
基于子公司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推动子公司建设发展。成都冠石系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时掌控
相关资信状况。成都冠石目前经营管理有序、业务运作正常,有能力偿还到期债
务,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
的议案》。本次担保额度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担保金额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外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信用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0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