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的谐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投入“新一代精密传动装置智能制造项目”的核查意见2025-03-0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将剩余超募资金投入“新一代精密传动装置智能制造项
目”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苏州绿
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的谐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承接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有关规定,对绿的谐波将剩余IPO超募资金投入“新一代精密传动装置智
能制造项目”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概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0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10.42 万股,发行价格为 35.0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1,055,453,252.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93,155,485.43 元
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962,297,766.57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
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0)00100 号《验
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
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IPO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资
承诺投资项目 累计募集资金投入额 募集资金投资进度
金额
年产 50 万台精密谐波
48,108.44 29,169.70(已结项) 100.00%
减速器项目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6,536.78 5,489.71(已结项) 100.00%
合计 54,645.22 34,659.41 -
注:“年产 50 万台精密谐波减速器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均已结项,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及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超募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获得超募资金净额 41,584.56 万元。截至本核查意见
出具日,公司已于 2021、2022 年、2023 年共进行了三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累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4,0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 81.76%),剩余超募
资金余额为 7,584.56 万元(不含利息)。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召开首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首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0,0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2,0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2,0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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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入“新一代精密传动装置智能制造项目”的计划
(一)“新一代精密传动装置智能制造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一代精密传动装置智能制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公司
3、项目实施地点: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尧峰路北侧、走马塘路西侧
4、项目建设周期:24 个月
5、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 203,036.26 万元,具
体包括工程建设费用 167,624.64 万元、基本预备费 5,028.74 万元和铺底流动资金
30,382.88 万元。公司拟将剩余超募资金 7,584.56 万元及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
及现金管理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
准)全部用于本项目。项目投资规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总投资金额 占比
1 工程建设费用 167,624.64 82.56%
1.1 场地装修 6,724.64 3.31%
1.2 设备购置及安装 160,900.00 79.25%
2 基本预备费 5,028.74 2.48%
3 铺底流动资金 30,382.88 14.96%
合计 203,036.26 100.00%
6、项目备案、环评手续:本项目已取得吴中区木渎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江
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木政审经发备[2022]136 号)。本项目无需办
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二)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新一代精密传动装置智能制造项目”系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等具体内容,请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5 月 18 日公告的《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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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苏州
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新一代精密传动装置
智能制造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拟使用首发上市剩余超募资金投入“新一代精密传动装置智能制造项目”。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更改募投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
五、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一)审议程序
2025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剩余超募资金投入“新一代精密传动装置智能制造项目”
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超募资金投资“新一代精密传动装置
智能制造项目”的事项。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将剩余超募资金投入“新一代精密传动装置智能制
造项目”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
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剩余
超募资金投入“新一代精密传动装置智能制造项目”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
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超募资金投资“新一代
精密传动装置智能制造项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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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将剩余超募资金投入“新一代精密传动装置智能制造项目”是公司
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投入“新一代精密传动装置智能制造
项目”的事项。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投入“新一代精密传动装置智能
制造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除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外,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投入“新一代精密传动装置智能制造项
目”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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