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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绿的谐波:关于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投入“新一代精密传动装置智能制造项目”的公告2025-03-01  

证券代码:688017           证券简称:绿的谐波         公告编号:2025-010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投入
        “新一代精密传动装置智能制造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投入“新一代精密传动装置智能制造项目”的议
案》,同意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 7,584.56 万元用于投入“新一代精密传动装置
智能制造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
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
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概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0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10.42 万股,发行价格为 35.0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1,055,453,252.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93,155,485.43 元
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962,297,766.57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
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0)00100 号《验
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
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1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IPO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资
       承诺投资项目                             累计募集资金投入额    募集资金投资进度
                              金额
 年产 50 万台精密谐波
                                48,108.44       29,169.70(已结项)            100.00%
      减速器项目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6,536.78        5,489.71(已结项)            100.00%

           合计                 54,645.22                 34,659.41                  -
    注:“年产 50 万台精密谐波减速器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均已结项,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及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超募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获得超募资金净额 41,584.56 万元。截至本核查意见
出具日,公司已于 2021、2022 年、2023 年共进行了三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累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4,0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 81.76%),剩余超募
资金余额为 7,584.56 万元(不含利息)。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召开首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首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0,0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12,0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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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入“新一代精密传动装置智能制造项目”的计划

    (一)“新一代精密传动装置智能制造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一代精密传动装置智能制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公司

    3、项目实施地点: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尧峰路北侧、走马塘路西侧

    4、项目建设周期:24 个月

    5、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 203,036.26 万元,具
体包括工程建设费用 167,624.64 万元、基本预备费 5,028.74 万元和铺底流动资金
30,382.88 万元。公司拟将剩余超募资金 7,584.56 万元及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
及现金管理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
准)全部用于本项目。项目投资规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总投资金额         占比
    1            工程建设费用                  167,624.64            82.56%
    1.1            场地装修                      6,724.64             3.31%
    1.2          设备购置及安装                160,900.00            79.25%
    2             基本预备费                     5,028.74            2.48%
    3            铺底流动资金                   30,382.88            14.96%
                合计                           203,036.26        100.00%

    6、项目备案、环评手续:本项目已取得吴中区木渎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江
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木政审经发备[2022]136 号)。本项目无需办
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二)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新一代精密传动装置智能制造项目”系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等具体内容,请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5 月 18 日公告的《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3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四、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苏州
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新一代精密传动装置
智能制造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拟使用首发上市剩余超募资金投入“新一代精密传动装置智能制造项目”。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更改募投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将剩余超募资金投入“新一代精密传动装置智能制造
项目”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
远发展。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投入“新一代精密传动装置智能制造
项目”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将剩余超募资金投入“新一代精密传动装置智能制
造项目”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
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剩余
超募资金投入“新一代精密传动装置智能制造项目”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
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
                                    4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超募资金投资“新一代
精密传动装置智能制造项目”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投入“新一代精密传动装置智能制造项
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投入“新一代精密传动装置智能制造项
目”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
剩余超募资金投入“新一代精密传动装置智能制造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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