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盾量子: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5-03-04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科大
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盾量子”)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国盾量子使用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6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36.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72,3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593.94万元。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于2020年7月2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113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国元证
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7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情况
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公司2021年4月20日披露的《国盾量子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
项目的公告》(2021-019)、2022年4月26日披露的《国盾量子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2022-023)、2023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2023-017),调整后的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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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原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 25,674.17 15,306.57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689.06 2,971.94
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
3 4,049.06 2,749.06
心建设项目
4 量子计算原型机及云平台研发项目 7,926.20 7,926.20
合计 42,338.49 28,953.77
目前,上述募投项目均已结项。公司存在其他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情况。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
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
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
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
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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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
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及应对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
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保本型投资产品。
2、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
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
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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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此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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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高 震 马 辉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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