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办公:金山办公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的结果进展公告2025-02-22
证券代码:688111 证券简称:金山办公 公告编号:2025-001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的结果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再审申请已立案审查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再审被申请人(原审一审被告、二审被上
诉人)
涉案的金额:15,000 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二审法院判决已经生效,公司胜
诉,目前该案件处于再审阶段,最终审查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暂
无法准确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
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审查或再审审理结果为准。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子公司北京数科网
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数科网维”)于近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2025)
最高法民申 166 号《应诉通知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北京冠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群公司”)因与北京金山办
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数科网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纠纷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 2024 年 6 月作出一审
判决,驳回原告冠群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冠群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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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群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
院于 2024 年 11 月作出二审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山
办公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金山
办公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的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二、再审情况
近日,公司及数科网维收到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2025)最高法民申 166
号《应诉通知书》,冠群公司不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京民终
913 号二审民事判决书,故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现已立案审
查。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本案尚处于再审立案审查阶段,最终审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暂无
法准确判断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最高人民法
院再审审查或再审审理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再审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
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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