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硅产业:沪硅产业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25-01-21
证券代码:688126 证券简称:沪硅产业 公告编号:2025-002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裁邱
慈云先生、常务副总裁李炜先生、执行副总裁陈泰祥先生、财务副总裁/财务
负责人黄燕女士和董事会秘书方娜女士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
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自2025年1月21日起12
个月内,使用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合计拟增
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
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近日,公司收到董事/总裁邱慈云先生、常务副总裁李炜先生、执行副总裁陈
泰祥先生、财务副总裁/财务负责人黄燕女士和董事会秘书方娜女士《关于股份
增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董事/总裁邱慈云先生、常务副总裁李炜先生、执行副总裁陈
泰祥先生、财务副总裁/财务负责人黄燕女士、董事会秘书方娜女士。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增持主体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增持主体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邱慈云 董事、总裁 2,523,683 0.0919
2 李炜 常务副总裁 1,368,000 0.0498
3 陈泰祥 执行副总裁 0 0.0000
4 黄燕 财务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259,334 0.0094
5 方娜 董事会秘书 378,467 0.0138
合计 4,529,484 0.1649
3、本公告披露之前 12 个月内,上述部分增持主体有披露过的增持计划,且
已实施完成。
2024 年 2 月 6 日到 2024 年 8 月 5 日期间,董事/总裁邱慈云先生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90,349 股,合计增持金额
2,671,712.85 元;常务副总裁李炜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12,000 股,合计增持金额 1,629,731.94 元;财务副总裁/财
务负责人黄燕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
份 56,000 股,合计增持金额 805,100.00 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4 年 8 月 6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
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二、本次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
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6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200 万元。
具体如下:
拟增持金额区间(万元)
增持主体姓名 职务
下限 上限
1 邱慈云 董事、总裁 280 560
2 李炜 常务副总裁 160 320
3 陈泰祥 执行副总裁 80 160
4 黄燕 财务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40 80
5 方娜 董事会秘书 40 80
合计 600 1,200
3、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的价格波
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
4、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拟自 2025 年 1 月 21 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
5、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增持主体拟通过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
增持主体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
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
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
1、增持主体承诺在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
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