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岳先进: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2025-01-21
证券代码:688234 证券简称:天岳先进 公告编号:2025-002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辽宁中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辽宁中德”)持有
公司 24,090,0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061%;辽宁海通新能源低碳产业股权投
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新能源”)持有公司 7,477,863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7402%;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创新”)持有公司
2,802,7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522%。上述股东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从 39,052,370 股减少至 34,370,6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从 9.0881%
减少至 7.9985%。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收到辽宁中德、海通新能源、海通创新发来的《关
于减持股份权益变动触及 1%的告知函》。结合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披露的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4-068),
以及辽宁中德、海通新能源、海通创新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现将有关权益变
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一 辽宁中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 189-1 号
名称二 辽宁海通新能源低碳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住所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 106 号(812 室)
名称三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静安区常德路 774 号 2 幢 107N 室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权益变动数
权益变动情况 变动方式 权益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变动比例
量(股)
2024 年 12 月 24 日-
集中竞价 人民币普通股 915,523 0.2131%
2024 年 12 月 31 日
1 辽宁中德
2025 年 1 月 10 日-
大宗交易 人民币普通股 2,429,800 0.5654%
2025 年 1 月 20 日
2024 年 12 月 24 日-
集中竞价 人民币普通股 261,628 0.0609%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 海通新能源
2025 年 1 月 10 日-
大宗交易 人民币普通股 754,100 0.1755%
2025 年 1 月 20 日
集中竞价 2025 年 1 月 14 日 人民币普通股 320,670 0.0746%
3 海通创新
大宗交易 / / / /
合计 4,681,721 1.0895%
注: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
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股)
1 辽宁中德 人民币普通股 27,435,401 6.3846% 24,090,078 5.6061%
2 海通新能源 人民币普通股 8,493,591 1.9766% 7,477,863 1.7402%
3 海通创新 人民币普通股 3,123,378 0.7269% 2,802,708 0.6522%
合计 39,052,370 9.0881% 34,370,649 7.9985%
注:1、本公告所有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2、根据 2025 年 1 月 10 日生效的《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9 号——<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相关规定,辽宁中德、海通新能源和海通创新
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触及 1%的整数倍时,应予以披露。截至
2025 年 1 月 20 日,辽宁中德、海通新能源和海通创新合计所持股份已达到公司股份的
7.9985%。
二、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股东履行其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持股 5%以上股东及
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
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其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
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