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复神鹰: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5-01-11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5 年 1 月 20 日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88295)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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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在本
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中
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 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
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
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大会工
作人员查验合格后领取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
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大会工作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以及公司
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大会正式开始后,由会
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
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法
定权利,同时也应履行法定义务。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的行为,大会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为保证会场秩序,会场内请勿大声喧哗。
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
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
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
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
行,会议主持人视情况掌握发言及回答问题的时间。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
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三、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行使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投票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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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
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计为“弃权”。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
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四、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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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登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开始,介绍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
数量;
三、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四、宣读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累积投票议案
1.00 补选董事的议案
1.01 补选张健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 补选葛海涛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五、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讨论并审议大会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七、休会,汇总、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的结果;
八、主持人宣布现场及网络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九、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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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补选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长张国良先生、董事罗皞宇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年龄原
因,张国良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及公司法定
代表人等职务;罗皞宇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辞去上
述职务后,张国良先生仍担任公司首席科学家、总工程师、核心技术人员,将持
续在技术研发领域发挥关键作用;罗皞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此次张国
良先生、罗皞宇先生辞去上述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辞职
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健女士、葛海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投票选举。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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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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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健女士,中国国籍,1974 年生,中共党员,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曾任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总经理,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企业
管理部总经理、安全应急部总经理、专职董事,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中国联合装备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张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未接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葛海涛先生,中国国籍,1974 年生,中共党员,硕士,正高级经济师。
曾任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会计、财务部长、财务总监、中复神鹰碳纤维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执行总
裁。
截至目前,葛海涛先生间接持有公司 0.14%的股份,其未接受过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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