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丰明源: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2025-02-15
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5-004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
股东海南晶哲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丰明源”或“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拟参与本次晶丰明源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
的股东为海南晶哲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出让方”);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总数为 903,631 股,占晶丰明源总股本的比例为
1.0289%;
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
级市场减持。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
制转让期限内,受让方不得通过转融通出借该部分股份,不得融券卖出公司的股
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股份不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
者。
一、拟参与转让的股东情况
(一)出让方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出让方委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组织
实施本次询价转让。截至 2025 年 2 月 14 日,出让方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
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1
占公司总股本
序号 拟参与转让股东的名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1 海南晶哲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253,830 16.23%
(二)关于出让方是否为晶丰明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
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系晶丰明源员工持股平台,为持股 5%以上的股东,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晶丰明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上述主体间接持有晶丰明源股份。
晶丰明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
参与本次询价转让。本次询价转让不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4 号——询价转让和配售》第六条的相关规定。
(三)出让方关于拟转让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情形的声
明、不违反相关规则及其作出的承诺的声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声明,出让方所持股份已经解除限售,权属清晰。出
让方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
不得减持股份情形。出让方未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其作出的承诺。
(四)出让方关于有足额首发前股份可供转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的承诺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声明,出让方有足额首发前无权利瑕疵股份可供转
让,并严格履行有关义务的承诺。出让方本次询价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无权利
瑕疵的股份数量。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基本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股份的数量为 903,631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1.0289%,转让
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
拟转让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占所持股份
序号 股东名称 转让原因
(股) 比例 比例
海南晶哲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1 903,631 1.0289% 6.3396% 自身资金需求
(有限合伙)
(二)本次转让价格下限确定依据以及转让价格确定原则与方式
2
出让方与华泰联合证券综合考虑出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
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询价转让和配售》第十三条所规定的发送认
购邀请书之日(即 2025 年 2 月 14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晶丰明源股票交
易均价的 70%(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送认购邀
请书之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量)的要求。本次询价认购的报价结束后,华泰联合证券将对有效认购进
行累计统计,依次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转让价格。
具体方式为:
1、如果本次询价转让的有效认购股数超过本次询价转让股数上限,询价转
让价格、认购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原则如下(根据序号先后次序为优先次
序):
(1)认购价格优先:按申报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2)认购数量优先:申报价格相同的,将按认购数量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
计;
(3)收到《认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申购价格及认购数量都相同的,将按
照《认购报价表》送达时间由先到后进行排序累计,时间早的有效认购将进行优
先配售。
当有效认购的累计认购股数等于或首次超过 903,631 股时,上述累计有效认
购的最低认购价格即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2、如果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股份总数少于 903,631 股,全部有效认购中
的最低报价将被确定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三)接受委托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的证券公司为华泰联合证券
联系人:华泰联合证券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邮箱:project_jfmy2024@htsc.com
联系及咨询电话:021-38966571
(四)参与转让的投资者条件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等,包括:
3
1、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关
于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条件的机构投资者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
规定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含其管理的产品),即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
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
业机构投资者;
2、除前款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外,已经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
登记的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且其管理的拟参与本次询价转让的产品已经在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询价转让计划实施存在因出让方在《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
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晶丰明源
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披露后出现突然情况导致股份被司法冻结、扣划而影响本次询价转让实施的风
险。
(二)本次询价转让计划可能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中止实施的风
险。
四、附件
请查阅本公告同步披露的附件《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晶丰明
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
见》。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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