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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丰科技 (688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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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15:00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华丰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2-11  

证券代码:688629           证券简称:华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6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2 月 1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三江大道 118 号华丰科技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0

普通股股东人数                                                     12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8,774,33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8,774,33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3.2625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262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艳辉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及《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蒋道才先生现场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8,562,145 97.5816        64,654    0.7368   147,536   1.6816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拟购
         买土地使
  1      用 权 暨 关 8,562,145     97.5816      64,654    0.7368    147,536   1.6816
         联交易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1 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
                                           2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1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包括四川长虹
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四川电子军工集团有限公
司,均对议案 1 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聂超、李彤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
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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