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金盘科技: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2025-01-25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浙商证券”)作为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金盘科技”、“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
(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有关情
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苗淼、陆颖锋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4年10月10日-10月11日、2024年12月30日-12月31日、2025年1月21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苗淼、陆颖锋、李思豪、张海峰、周航润

    (五)现场检查内容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公司经营状况等。

    (六)现场检查手段

    本次现场检查手段主要包括:查看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并与上市公司
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查阅公司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召开的历次三会会议资料;查阅


                                  1
公司建立或更新的有关内控制度文件;查阅公司重大业务合同等资料;查阅本持
续督导期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相关资料;查阅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台账、募集资金运用凭证、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等资料;查阅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等。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最新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内部控制相关制
度文件,查阅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资料及独立董事意见等资料,
核对了公司相关公告文件。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章程与公司治理制度完备、合规,相关制度
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责
任,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核查公司是否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是否在指定的媒体或网站上真实、
准确、及时地披露公司信息。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已经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
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上市公司历次三会会议文件,查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
管理场所,查阅了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往来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沟通。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
保持独立,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核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及使


                                     2
用台账、并抽取了公司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凭证和合同,查阅了募集资金使用相
关的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和公告文件。现场查看了公司募投
项目的建设情况。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募集资
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已与保荐机构、专户开设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
协议,不存在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相关制
度文件及三会审议和决策文件,审阅了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合同及相关财务资
料,核查了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情况。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
投资情况。

    (六)经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财务报表等财务资料,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
人员进行沟通,了解了公司经营业绩与业务开展情况,并通过公开信息了解了近
期行业与市场变化情况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业务正常运转,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未发生
重大变化。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保荐机构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3
    四、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则规定的应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中,未发生《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本次现场检查工作过程中,公司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和必要的支持。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的有关要求,
对金盘科技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通过本次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
导期间,金盘科技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信息披露、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
对外投资等重大方面的运作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苗淼                   陆颖锋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