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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泰新光:海泰新光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3-05  

证券代码:688677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公告编号:2025-003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于2025年3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2025年2月26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公司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安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完善公
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有效地
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
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
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
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三年内未能转让完毕,公司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
注销。
   公司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
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
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未能转让完毕,则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
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2、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9 元/股(含);
    4、回购金额区间: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
民币 10,000 万元(含);
    5、回购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
款, 公司已取得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的《贷款承诺函》,同意为公司
回购股份提供专项贷款支持,专项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 万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
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回购计划、
股权激励规模、库存股时限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拟对于 2024 年回购计划的
737,000 股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调
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对该部分回购股份 737,000 股进行注
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 120,614,000 股减少为
119,877,000 股,注册资本将由 120,614,000 元减少为 119,877,000 元。
   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情见《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郑安民、郑耀及周良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
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议案(二)内容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登记。
   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通过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议案内容:
    为补充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储备发展所需资金,提高融资效率和
资金运营能力,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拟向合作银行合计
申请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自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实际金额、期限、币种以金融机构的
最终审批结果为准),本次综合授信额度期限将覆盖前次授权期限。
    上述授信额度及授信产品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为准,授信形式包括但
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信用证、远期
外汇买卖等授信业务,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中对资金的需求来
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总融资金额,
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便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工作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自
通过本议案之日起,授权董事会具体组织实施,授权董事长或其他管理层代表公
司与各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
款、质押、抵押等相关申请书、合同、协议书等文件)。
    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