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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倍轻松: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5-01-03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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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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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提示

   1、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初步结
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若员工认购资金不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4、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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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倍轻松”或“公司”)2024年员
工持股计划(以下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
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主要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研发人员和核心业务人员。参加本次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不
超过 39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
可根据员工变动等情况对参与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和分配进行调整。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102 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
提取的专项激励基金、员工合法薪酬、持有人自有资金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
方式的资金,其中员工的自筹资金与公司计提的专项奖励基金的比例为
50%:50%。激励基金部分为根据公司《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
理办法》规定计提的奖励基金,均属于员工薪酬构成部分,将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缴纳税费。提取激励基金的金额上限为人民币 1,551 万元,具体金额根据实
际出资缴款及计提金额确定,所提激励基金将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计入当期费
用。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
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
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标的股票总数不包括持有人在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及通过股权激励
获得的股份。

    6、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倍轻松A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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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股股票,合计不超过 94.23 万股,合计不超过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1.096%。

    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回购股票的价格为 32.92 元/股。

   7、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24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
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存续期满且未展期的,本员工持股计
划自行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
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锁定期满后,一次性解锁本持股计划相应标
的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内,对于持有人实际可解锁的
股票,由管理委员会进行权益处置和分配。

   8、存续期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员工持股计划成立管理
委员会,代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除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并对持
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9、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提请
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
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
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0、本员工持股计划授予部分包含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共7人,以上人员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构成关联关系。除前述情况外,
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本员工持
股计划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
间无一致行动安排,亦不存在任何一致行动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整体放弃因
持有标的股票而享有的股东表决权。

    11、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
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
纳的相关税费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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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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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声明 ................................................................... 1

风险提示 ............................................................... 2

特别提示 ............................................................... 3

目录 ................................................................... 6

释义 ................................................................... 7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8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9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确定标准................................... 10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股票来源、资金和购买价格 ....................... 13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业绩考核 ............................. 16

六、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 20

七、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21

八、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分配................................... 29

九、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 30

十、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所持有股份的处置办法 ............................. 35

十一、 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36

十二、 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37

十三、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 38

十四、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 39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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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义

   在本计划草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倍轻松、本公司、公司             指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含下属分、控股子
                                    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指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计划草案     指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

持有人                           指 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指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

标的股票                         指 倍轻松A股普通股股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监管指引第1号》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文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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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

   公司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
的在于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
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
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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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
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
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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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确定标准

    (一)参加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了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名单。

    (二)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

   本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采用股薪制薪酬模式、认同公司企业文化,符合
岗位要求的能力标准,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经董事会认同的在公司任职的以下
人员:

   1、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核心研发人员和核心业务人员。

   如无特殊约定,所有参加对象在本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内,均需在公司(含子
公司)任职,领取报酬并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或聘用合同。

   以上符合条件的员工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持股
计划,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的情形。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分配比例

    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 元,参加对象合计认
购份额不超过 3,102 万份,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3,102 万元。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预计不超过 39 人,其中董事(不含独立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 7 人。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合
计认购份额 840 万份,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 27.08%;其他符合条
件的员工拟合计认购份额 2,262 万份,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72.92%。

    具体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如下: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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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认购份额上     对应认购股数     占员工持股计
   姓名               职务
                                          限(份)       上限(股)         划的比例

                                                              48,602.6
                                            1,600,00
 刘志华         董事、副总经理                                                  5.16%
                                              0                7


                                                              36,452.0
                                            1,200,00
 蔡金发           监事会主席                                                    3.87%
                                              0                0


                                                              24,301.3
 周亚萍               监事                   800,000                            2.58%
                                                               4


                                                              24,301.3
   尹威          职工代表监事                800,000                            2.58%
                                                               4


                                                              36,452.0
                                            1,200,00
 郑小亚         副总经理、COO                                                   3.87%
                                              0                0


                                                              36,452.0
                                            1,200,00
 高铜良            副总经理                                                     3.87%
                                              0                0


                                                              48,602.6
                                            1,600,00
 邓玲玲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5.16%
                                              0                7


                                                              255,164.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             8,400,00
                                                                                27.08%
 7人)                                        0                03


                                                              687,120.
 核心研发人员和核心业务人员(不             22,620,0
                                                                                72.92%
 超过32人)                                  00                29


                                                              942,284.
                                            31,020,0
 合计(不超过39人)                                                              100%
                                             00                33




   注: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终份额分配情况根据实际参与及缴款情况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
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
总额的1%。


                                                11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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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上表中合计数与各分项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持有人放弃参与资格的,其拟参与并持有的持股计划份额可以由其他符合
条件的参与对象申报参与。参加对象的最终人数、名单以及认购本员工持股计
划份额以实际参与情况为准。

   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持有人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出具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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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股票来源、资金和购买价格

     (一)员工持股计划规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规模上限为 3,102 万份,每1份额对应 1 元,即资
金上限为 3,102 万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受让公司标的股份总数 94.23 万
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8,594.54 万股的1.096%。具体股份数量根据实际
出资情况确定。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
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
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不包括持有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已获得的
股份)。

     (二)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
股票。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
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截至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
际回购公司股份 876,45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42%,回购最高价格为
52.93 元 / 股 , 回 购 最 低 价 格 为 35.81 元 / 股 , 支 付 的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39,991,598.60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4年01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
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截至2024年7月26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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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完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597,167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1.86%,回购的最高价为29.89元/股,最低价为21.51元/股,使用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41,502,734.9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计划草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
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的本公司股票。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规模不超过 31,020,000 元,资金来源为公司提取的
专项激励基金、员工合法薪酬、持有人自有资金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方式的
资金,其中员工的自筹资金与公司计提的专项奖励基金的比例为50%:50%。激
励基金部分为根据公司《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规定
计提的奖励基金,均属于员工薪酬构成部分,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缴纳税费。
提取激励基金的金额上限为 15,510,000 元,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及计提
金额确定,所提激励基金将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计入当期费用。

    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员工持
股计划不涉及杠杆资金,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
补贴、兜底等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员工持股计划
的总份数不超过 31,020,000 份。任一持有人所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
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
额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按照认购份额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缴款时间由
公司统一通知安排。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
认购权利,公司董事会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将其放弃
认购的份额重新分配给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重新分配后,单个员工所获员工
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四)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价格和定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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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价格为 32.92 元/股。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未低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
高者:

    1、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 29.97
元/股;

    2、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 31.95
元/股;

    3、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 32.63
元/股;

    4、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即
32.92 元/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价格的定价是以促进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维护
股东权益为根本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参考
了相关政策和上市公司案例、行业发展趋势、当前面临的人才竞争状况、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的费用成本等因素后形成的方案,基于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
上述定价方式的目的是保障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性,进一步稳定和激励公司员
工,为公司长远稳健发展提供坚实的机制和人才保障,促进公司业绩持续稳定
发展。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定价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负面影响,符合公司实际激
励需求,具有合理性。

    综上,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 32.92 元/股,兼顾激励
效果和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具有合理性与科学性,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完成回购股份过户期间,
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
等事宜,股票购买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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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业绩考核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24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
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
则自行终止,可经董事会审议批准提前终止或展期。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
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证券账户且员工持股计划项
下货币资产(如有)已全部清算、分配完毕后,可提前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
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
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
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时,
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4、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
说明即将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5、上市公司最迟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时披露到期的员工持股计
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届满后的处置安排,并按员工
持股计划方案的约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及其合理性、合规性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
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
下之日起算。

    锁定期满后,一次性解锁本持股计划相应标的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
期届满后、存续期内,对于持有人实际可解锁标的股票,由管理委员会进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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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处置和分配。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
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
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
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   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未来关于上述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期限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则参照最新规定执行。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合理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设定原则为激励与约束对等。公司认为,在依法
合规的基础上,本次锁定期的设定可以在充分激励员工的同时,对员工产生相
应的约束,从而更有效的统一持有人和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达成公司此次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从而推动公司进一步发展。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

   1、公司层面绩效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以 2025 年作为业绩考核年度,以2024年为业绩基准年,
具体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如下:

   2025年度营业收入(A)达到业绩目标值(Am),即2024年营业收入的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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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核指标完成比例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A≥Am                                           100%


                 0.92A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