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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云创数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2025-01-0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
构”)作为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创数据”或“公
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持续督导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
规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真、刘鹏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30亿元、有效期为1~3年(具体以实际为准)的综合授信额度。在综合授信
额度内,授信可分多次循环滚动使用。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含并购贷
款、项目贷款等)、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票据池质押融资
业务、开立信用证、贸易融资、进口押汇、出口押汇、开具保函等信贷业务。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真和刘鹏夫妇拟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担保的主债权发生期间与综合授信期限一致。上述关联人为本次授信担
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次授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
起至公司审议批准新的额度止。具体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使用期限及担
保 金额、担保期限和担保方式等事项以各金融机构审批的结果为准。公司董事
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该
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张真、刘鹏基本情况如下: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张真           南京市          不适用           不适用

             刘鹏           南京市          不适用           不适用


    2、关联关系

    张真女士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其直接持有公司45.81%的
股份。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董事、董事长刘鹏先生系张真女士配偶。其单方
或两方共同拟跟据需要为公司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借款或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构成
关联交易。

    3、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包括但不限于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或授信额度,
累计额度不超过300,000.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张真女士及
其配偶、共同实际控制人、董事、董事长刘鹏先生单方或两方共同将根据需要
为申请借款、授信额度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抵押、质押等方式提供无偿
担保(如实控人以非信用方式提供的担保以实际披露为准),此类担保构成关
联交易。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直接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与
相关机构签订相关协议,无需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担保,关联方张真女士及刘鹏先生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即公
司不需要为本次关联担保支付对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担保,关联方张真女士及刘鹏先生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涉
及定价公允性。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目的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经营行为,是为满足公司未来融资需求,通过向
金融机构借款或申请授信融资等方式为自身发展补充流动资金,张真女士及刘
鹏先生为公司提供无偿担保,以支持公司发展。

    2、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有利于
补充公司未来发展的流动资金,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进一
步促进公司业务更好地发展。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2024年12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张真女士及刘鹏
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会议审议了公司《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
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预计的关联交易符合公
司业务发展和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内容合法有效,定价公允合理。董事
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审议
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
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
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无异议,本次担
保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联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改林               刘劭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