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连城数控: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5-03-31
证券代码:835368 证券简称:连城数控 公告编号:2025-006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例
三亚兆恒私募基金管理 持股 5%以 21,665,004 9.2278% 上市前取得(含权益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股东 分派转增股)
如东睿达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 计划 拟减持
减持 减持 减持价 拟减持
股东名称 持数量 减持 股份来
方式 期间 格区间 原因
(股) 比例 源
三亚兆恒私募基金 不 高 于 不高于 集中竞 自本公告 根据市 上市前取 资金需
管理合伙企业(有 4,695,608 2% 价、大宗 披露之日 场价格 得(含权 求
限合伙)-如东睿 交易 起 30 个交 确定 益分派转
达股权投资基金合 易日后的 增股)
伙企业(有限合伙) 3 个月内
注:在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或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上述计划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计划减持比例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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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拟在 3 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
√是 □否
上述股东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0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
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卖出公司股份总数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二)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亚兆恒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如东睿达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曾在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有关承
诺如下:
“1、本企业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委托他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包
括但不限于通过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方式代他人或委托他人持有股份。截至
本函出具之日,本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2、自发行人股票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本企业于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
票,在股票锁定期满后,将通过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合法方式按照届时的市场价格或大
宗交易确定的价格进行减持;在锁定期届满后决定减持时及时通知发行人,并
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减持时间区间、
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减持计划且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超过 6 个月;在
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
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及时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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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
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上述承诺若与现行规则不一致,以现行规则为准。)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
持和持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
第 8 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的大宗交
易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
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减持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
实施减持,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目录
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告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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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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